菏泽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停止所有房屋建筑、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施工作业

齐鲁晚报 2018-11-23 05:35 大字

本报菏泽11月22日讯(记者 王雅楠) 22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了解到,菏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该市于22日20:00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自23日00:00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届时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施工作业。

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医疗机构加强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加大公共交通运力,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率。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非冰冻期每日对城区主次干道进行至少5次洒水抑尘作业。

在市、县城区内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及黄标车通行,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辆。在市、县城区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车辆停止使用。

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按照“一厂一策”采取停产、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等措施;也可采取轮流停产、限时停产、限排和应急减排置换等方式实现应急减排目标。

(1)已开始实施错峰生产的行业,严格落实错峰生产要求;

(2)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企业,严格落实错峰运输要求;

(3)燃煤机组(锅炉):严格执行超低排放限值,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

(4)木板加工等产业集群企业涉VOCs、粉尘工序停产;

(5)生物质锅炉:生物质发电锅炉严格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他生物质锅炉,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在国家、省标准基础上降低30%以上;

(6)玻璃行业: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在山东省地方标准基础上降低20%以上;

(7)纺织、印染、家具制造、设备制造等涉VOCs行业:VOCs工序停产;

(8)石化、有机化工、医药化工等行业:采取停产整条生产线、整个生产车间、整个生厂装置等方式实现减排。

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施工作业。

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烧烤、焚烧垃圾、秸秆等禁止行为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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