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青好有都村村”啦始开作工培选 年龄在18至40周岁之间的农村青年均可报名

齐鲁晚报 2018-11-07 05:32 大字

本报菏泽11月6日讯(记者 李德领) 为发挥青年在乡村振兴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近日,团市委联合菏泽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工办、市财政局、市农业局、人民银行菏泽市中心支行等单位决定实施“村村都有好青年”选培计划,并对“好青年”加强教育培训、政策扶持、组织培养、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培养。

据悉,选培对象条件为年龄在18至40周岁之间的农村青年,主要涵盖在菏泽农村工作生活1年以上的本村青年、返乡创业青年、选调到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和“三支一扶”大学生;积极参与家乡公益事业、服务家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在外优秀青年;常态化下乡服务“三农”工作的青年技术人员、青年社会组织骨干、青年志愿者等。其中村(社区)“两委”成员不作为乡村“好青年”候选人。

乡镇(街道)党团组织统筹辖区内村级“好青年”推选工作,参考乡村好青年类型以及标准,按照提名人选、差额投票、上报审核、社会公示等选树工作程序及时间要求确定村级“好青年”名单。鼓励乡镇(街道)召开专题会议,邀请乡镇(街道)负责人、本土乡贤为“好青年”颁发证书、匾牌,提升乡村“好青年”光荣感,带动更多本地青年自觉扎根农村发展。市县两级乡村“好青年”从村级“好青年”中逐级产生,选树组织工作由市县团委在同级党委领导下负责。

在培养途径方面,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好青年”纳入现代农场主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分类型、分产业开展教育培训和学习交流,提升乡村“好青年”综合素质、职业技能。联合各类职业院校、培训机构以及农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创业园区建立农村青年实践基地,促进乡村“好青年”能力提升。组建乡村“好青年”成长导师队伍,为乡村“好青年”成长发展提供项目策划、经营管理、风险防范、政策对接等方面指导。

同时,推动各项惠农政策向乡村“好青年”倾斜,在土地流转、金融信贷、资金补贴、项目推广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坚持党建带团建,推动基层党支部书记联系乡村“好青年”,加大对乡村“好青年”的推荐、选拔、使用力度;建立考察交流平台,坚持分类分层设计活动,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等方式结合,组织乡村“好青年”开展学习交流、联谊考察、项目对接、投资合作等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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