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牡丹配方食用油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申请备案成功
本报讯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朱瑞莲)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昨日从市牡丹产业化办公室了解到,牡丹配方营养食用油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申请备案获得成功。
据市牡丹产业化办公室主任王志江介绍,依据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为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必须制定食品安全标准。按照卫生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和山东省卫生厅《山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实施细则》要求,对于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或者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应申请备案。
菏泽天宝牡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具有良好的功能性食品科研基础,重视菏泽牡丹籽油富含珍稀ω-3系列α-亚麻酸的研究,认为其营养健康作用不容忽视。但是在研究过程中,通过对照中国营养学会颁布的《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推荐摄入量》比较发现,还缺乏DHA、EPA两种营养素。考虑如能按国家营养强化的规定加进去,能够让消费者轻松得到完善的三种ω-3营养素。按此思路,他们做了大量实验,验证其配方工艺技术安全可靠;证明在高温烹调使用过程中营养素得到妥善保留。在上述研究基础上,牡丹配方营养食用油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申报备案,10月8日获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批准,备案号为37170128S—2018,有效期为三年。
在菏泽牡丹产业发展进程中,又一新产品问世,对消费者来说无疑又是一个喜讯。菏泽天宝牡丹配方食用油备案标准规定,ω-3营养素含量必须标示在产品标签上,经得住消费者和执法部门监督检查。另据医药专家毛文岳介绍,该产品与调和油的最大区别在于:当前市场中任何调和油都不含有DHA、EPA营养素;今年国家标准规定调和油的原料都是植物油,今后也不可能含有DHA、EPA,因为这两种营养素来自深海动物及微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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