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区向校园商业行为说“不”不准利用学校做,不准商业进校园

牡丹晚报 2018-10-10 10:19 大字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姜培军) 10月8日,牡丹区召开依法治校规范办学工作会议,就进一步规范校园管理和安全工作做出部署,向校园商业行为说“不”,净化校园环境,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牡丹区要求各学校切实做到“五不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准机动车辆停放在操场、教学楼、食堂、宿舍等学生学习和活动区域。不准将非教学所需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带入校园。不准在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徽、红领巾上做商业广告,干扰学生正确价值观的形成。不准商业广告进入校园,不准利用学校做广告,作出明示或者暗示性的保证、承诺,如一站式教育、入住学区房优先入学、12年教育无忧、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等。不准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等商业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

另外,牡丹区教育局还与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负责人、各学校与教师层层签订《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切实做到依法从教,遏制违反师德师风等破坏教育环境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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