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红领巾印”事件主和制作人已被立案

兰州晚报 2018-09-30 03:07 大字

综合新华社、《法制日报》报道山东省菏泽市经济开发区29日对“红领巾印广告”事件处理情况进行通报,涉事小学校长对此事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成其作出深刻检查。

通报称,近日,菏泽市开发区丹阳路小学红领巾、小黄帽印制广告事件引起媒体关注。对此,开发区党工委高度重视,责成丹阳街道党工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经查,丹阳路小学校长吕咏梅对此事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要求各学校深刻汲取教训,严禁商业广告进校园。

记者29日了解到,菏泽市当地有关部门已对涉事的广告主和广告制作人立案调查,菏泽万达广场管理公司总经理等3名主要责任人被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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