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调节纠纷13万元一次退清
本报菏泽9月19日讯 (记者 王雅楠) 8月31日,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孙女士投诉,称其从高新区某房产开发公司订购房屋一套,已缴纳首付款138520元,后因特殊原因申请退房,并得到该房产开发公司认可,且答应15日内全额退还孙女士已缴纳款项。
但之后开发商又以孙女士原预购房重新销售后才能退还其所支付款项为由拒绝按期退款,双方多次协商无果,最后选择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接到投诉后,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迅速安排工作人员调查处理。经查,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通过工作人员多次调解,开发商最终一次性全额退还了孙女士所缴纳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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