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二轮电动车将挂牌才能上路超标的三四轮电动车城区大范围禁行

山东商报 2018-08-02 09:40 大字

昨天上午,菏泽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城市管理整治动员大会上传出消息,自8月1日起,菏泽在城区开展电动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严禁超标电动车(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电动车和小型低速电动汽车)生产、销售,在城区规划设定限时限行路段,观光车、电动汽车、三轮摩托车等都在此次整治范围内。记者刘云鹤

城区分时分段进行限行

记者了解到,菏泽将全面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实行二轮电动车登记管理,严禁超标电动车生产、销售,在城区规划设定限时限行路段。

菏泽市政府发布的通告中明确,2018年9月16日起,菏泽市区中华路(桂陵路至西安路)、长江路(桂陵路至西安路)、人民路(长江路至北外环路)禁止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通行,禁行时段为7:00至19:00。2018年10月16日起,南至长江路(含)、东至人民路(含)、北至黄河路(含)、西至西安路(含)区域内禁止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通行。自2019年1月1日起,扩大禁行区域,南至南外环(不含)、东至上海路(不含)、北至北外环(不含)、西至昆明路(不含)区域内禁止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通行。

菏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副科长周天君告诉记者,这是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在选择路段上,首先进行的三条路段是城区的主干道,车流量都比较大,尤其是中华路,可以说是菏泽城区最主要的一条路,车流量和通行量都是非常大的。这三条路也算是一个试点,这三条能够治理好就能带动其他的路段。

不符挂牌标准的都包括

根据通告,整治范围包括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具有三个或四个车轮,使用电力装置驱动的车辆。不过并不是所有三轮或者四轮车辆都在禁行范围内,而是不符合依法登记上牌条件的。

对此,周天君进一步解释称,就是那些不符合国家标准、未列入国家工信部目录、不具备机动车依法登记上牌条件的具有三个或四个车轮,使用电力装置驱动的车辆,“通俗一点讲就是不符合挂牌标准的三轮和四轮,车辆挂牌范围工信部目录上都有,只要是没有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就没法挂牌。工信部没有登记的厂家和型号不会受理挂牌子。”

他还介绍,无论是老年代步车、观光车、电动汽车、电动三轮车以及三轮摩托车,只要不具备上牌条件的电动车,都在整治范围内。禁止利用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从事非法运营、占道经营以及违法行驶等行为。

记者了解得知,为了从源头上根治,自2019年9月1日起,不得在城区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未列入国家工信部目录、不具备机动车依法登记上牌条件的具有三个或四个车轮,使用电力装置驱动的车辆。全面清理城区内经销商及销售网点,2018年9月30日前,经销商及销售网点自行处。

除了三轮、四轮电动车,菏泽市对二轮电动车也实行登记并发放号牌。车辆所有人需提供所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车辆相关购买证明、整车出厂合格证等。2018年10月31日前主动办理登记手续的予以免费登记。

哪些三、四轮电动车属超标?

不符合国家标准、未列入国家工信部目录、不具备机动车依法登记上牌条件的具有三个或四个车轮,使用电力装置驱动的车辆。

自2018年9月1日起,不得在菏泽城区销售上述整治范围内的三、四轮电动车,全面清理城区内经销商及销售网点,2018年9月30日前,经销商及销售网点自行处理现有存量。

啥样的二轮电动车能登记?

菏泽市实行电动自行车实名登记编号制度,2018年8月15日开始登记编号。

对前后轮距不大于1.25米,车身宽度不大于0.45米,整车质量(含电池)不大于55公斤,电机功率不大于400瓦,设计时速不超过25公里/小时,具有脚踏骑行功能的二轮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编号。

2018年10月31日前予以免费登记编号,之后申请登记编号的,按照物价部门核定价格收费。2019年1月1日起,未登记编号的禁止上道路行驶。

政策解读

●为何推出禁行举措?

——主要考虑安全和美观

为何要实行这项禁行举措呢?菏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副科长周天君告诉记者,电动车已经达到保有量,尤其在各个路口,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经常出现拥堵的情况,这样很容易出现事故,“打比方说如果一天有五起交通事故,那么四起就是电动车。”他说,无论从安全、交通还是美观上,对此进行整治都很有必要。

记者查询公开资料发现,据保守统计,目前菏泽建成区老年代步车、观光车的保有量约8万辆,并且有明显的上升趋势。交警部门也表示,现在的代步车往往在非机动车道上与行人、自行车混行。大量无牌无证代步车、观光车等车辆乱窜乱行、抢闯信号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极易诱发交通事故,在一定程度上还损害了城市形象,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017年,菏泽市区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涉及电动车的占事故总数的45.5%。

●扣下的电动车咋办?

——来历不明的强制报废

禁行之后,如果在禁行的路段禁行的时间发现有超标电动车进入怎么处罚呢?

违反上述规定不听劝导、教育的,在禁行路段、时段、区域驾驶上述整治范围内的三、四轮电动车进入的,一律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按照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等具体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款进行查处;对依法扣留的车辆,不能够提供合法来历证明的,不予发还车辆;查扣车辆属拼装或报废车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100条规定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周天君告诉记者,对于依法扣留的车辆,不能够提供合法来历证明的,不予返还车辆,只能对这些车辆强制报废。

●如何辨别是否超标?

——看牌照外也进行抽查

据了解,目前菏泽市生产(组装)电动车的企业共26家,全市从事电动车销售的企业674家,个体工商户1151家,城区电动车保有量已超过30万辆,其中,绝大多数电动三轮、四轮车不达标(不在国家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

那么在禁行的时间段和路段,如何进行检查和辨别是超标电动车?

周天君告诉记者,首先符合标准的一般都挂着牌照,不过相关部门也会在车流比较密集、停车多的地段,比如车站等地方进行检查,对车辆进行拦截比对,看符不符合标准和型号。“治理不是仅交警,需要多个部门联动一级级分包。”

●市民出行不便咋办?

——将添百辆新能源公交

此项举措一出来,不少市民对此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有不少人表示,市民出行很多时候都靠这些车辆,这样一来会不会给出行造成不便?对此周天君回应,市里已经和财政部门以及公交公司沟通,添置100辆新能源公交。

还有市民建议,治理就应该从源头上掐断,不然老百姓如何得知什么样的合格?这样还能避免老百姓买了不能骑所产生的损失。同时,对此政策支持的市民表示,自己虽然是此类车的车主,但是举措为了交通管理和安全,自己是支持的,道路上不少电动三轮车速度快,并且经常不礼让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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