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区法院召开打击拒执罪新闻发布会,发布十大典型案例转移财产躲债 难逃执行法网
发布会现场。 本报见习记者 王雅楠 摄本报菏泽7月3日讯(见习记者 王雅楠 记者 崔如坤) 6月29日,牡丹区人民法院召开了打击拒执罪新闻发布会。会上,牡丹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卫国介绍了当前该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发布了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十大典型案例。
据陈卫国介绍,截至今年6月28日,牡丹区人民法院新收执行案件1854件,结案1784件;已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4373人,限制消费2277人;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罪案件22件,其中公安机关已立案9件,网上追逃1件,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件,已判决2案2人。
会上,牡丹区人民法院还发布了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十大典型案例。被执行人郭某、张某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牡丹区人民法院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偿还王某11.5万元、陈某50万元借款及其利息。执行立案后,法院对郭某依法拘留15天,但郭某、张某仍拒不履行义务。随后,法院查明郭某、张某在诉讼后将自己名下在盛世豪庭的房产转移至其女儿、女婿名下,在郭庄房产的拆迁赔偿款也未用于偿还欠款。法院认为,被执行人郭某、张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现已经立案侦查。
被执行人郭某、张某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只是牡丹区人民法院本次发布的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十大典型案例之一。据了解,十大典型案例中明显涉及转移财产的占到三成。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都具有极大的警示教育意义和威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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