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菏泽出让棚改土地4109亩5. 菏泽市国土资源局多举措助推棚户区改造
本报菏泽5月3日讯(记者 邢孟) 3日,齐鲁晚报记者从菏泽市国土资源局获悉,为助力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实施,菏泽市国土资源局切实履行国土资源部门职责,认真落实各项用地政策,有效地保障了菏泽棚改稳步推进。
2018年,菏泽市棚户区改造任务127410户,安置房测算用地面积8494亩,目前已全部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地块。2018年一季度,菏泽共出让棚改项目25个,土地面积4109.5833亩,成交价111.6748亿元。菏泽市国土资源局为切实落实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计划,结合棚户区改造任务与用地需求,对确需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实行计划单列、优先保障;鼓励充分盘活利用存量土地,对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和具备“净地”条件供应的储备土地,优先用于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
据悉,市国土资源局完善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供应方式,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中符合保障性住房条件的安置用地,以划拔方式供应。不符合划拨范围的,以出让方式供地。鼓励和引导尚未开工房地产项目用地转变用途、调整规划建设条件用于棚改安置房建设,促进房地产用地结构调整,拓宽棚改安置房用地空间。
对已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地块的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明确专人对项目用地审批、供应实施全程跟踪办理。确需报批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及时组织申报;统筹安排征地补偿安置、土地供应等各环节工作,切实做到合理组织、压茬进行、缩短时限、提高效率。
实施台账管理制度。强化用地批后监管。严禁擅自改变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的土地用途或性质;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后申请改变用途的,必须收回土地使用权;没有按照合同(划拨决定书)约定执行相关约束性条件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此外,齐鲁晚报记者还了解到,自5月3日起,为让市民“少跑一趟腿”,市民申请办理的不动产权证书出证后将会由不动产中心免费邮寄给本人,无需市民再跑腿领证,邮寄费用由政府买单,无需市民掏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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