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病毒肆虐,家长应及时为孩子接种疫苗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 锦 通讯员 侯蕾蕾
春季,正值春暖花开之时,但也是各种病毒肆虐传播之际。家长应及时为孩子接种疫苗,为孩子撑起健康的保护伞。据菏泽市疾控中心专家介绍,接种疫苗可以说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最经济、有效的方法之一,也日益成为现代人预防疾病的健康生活方式。
疾控专家提醒市民,儿童接种11种免疫规划疫苗之后,可有效预防12种传染病,家长应积极主动参与疫苗的接种。
据了解,我国对疫苗实行分类管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疫苗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目前国家规定的第一类疫苗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腮风疫苗(麻风疫苗、麻疹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多糖疫苗和甲肝减毒活疫苗。
孩子在接种第一类疫苗时是完全免费的,适龄儿童如果没有接种禁忌症,家长均应按时为孩子接种这些疫苗。
很多家长认为接种疫苗是自己家的事,想打就打,不想打就不打,这种认识是错误的。为孩子及时接种第一类疫苗是孩子的法定权利,也是家长的义务和责任;孩子如果没有禁忌症,家长不仅不能拒绝为孩子接种第一类疫苗,而且还要积极联系并配合相关单位为孩子尽早接种相应疫苗。
目前,疫苗可预防疾病主要为传染病,而第一类疫苗预防的传染病一般是多发病,也是对孩子危害比较大的疾病,如果宝宝没有及时接种第一类疫苗,感染疾病后不仅自身遭受痛苦、健康损害甚至是生命威胁,还可能将疾病传给周围的孩子。所以,接种疫苗不仅仅是个人的事情。
孩子上幼儿园和上学后开始过集体生活,被传染的机会增加。为保证所有的孩子都能完成第一类疫苗全程接种,避免相关传染病在托幼机构和学校流行,我国要求儿童在入学、入托时要接受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如果接种证上没有完整的第一类疫苗接种记录,孩子将被要求尽快补种,否则会影响孩子按时入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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