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同力共创文明城 ——市人大常委会助力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综述
“创文明城市,展菏泽风采”、“人人参与创建,共享文明成果”、“小手牵大手,共创文明城”……盛夏的牡丹之都,大街小巷随处可见能量满满的创城口号,每个路口都活跃着热情洋溢的志愿者,而这其中,就有人大干部的身影,就有人大代表风采的展现。秉承与市委同向、与政府同力的工作理念,在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共创文明城的关键时期,人大更是责无旁贷,更当有所作为。
立法先行提升城市颜值
法治是城市文明的灵魂。2015年8月,菏泽市历史性承接地方立法权,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等3个方面享有地方立法权限;2015年11月,市委市政府作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重大决策部署。如何在这之间找到一个交汇点和发力点?市人大常委会对此用心颇多。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多方集思广益,结合菏泽市城市环境状况与人民群众对美好家园向往、与创建文明城市要求的差距,市人大常委会毅然决定“下重药治沉疴”,围绕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立法,打造菏泽市在城市管理方面的首部地方性法规,用法律手段助力创城。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在《菏泽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理念,广泛倾听群众呼声,结合城市发展实际,扩展适用范围,突出菏泽市特色,确保条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条例于2016年12月1日正式施行后,法治之威力、政策之推手、群众之智慧完美融合、相得益彰,半年时间,城市面貌便得到较大改观:城区环卫设施逐渐完善,“脏、乱、差”现象逐步减少,城市“牛皮癣”等得到明显遏制,公益广告比例显著提升……条例的实施,为菏泽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中国牡丹之都”正以崭新的姿态呈现在我们面前。
监督助力破解城市顽疾
手握监督权这把“尚方宝剑”,如何才能用在点子上,点到要害处?必须坚持精准发力、精确制导。围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这一举市大事,市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市委决策部署,积极顺应社会各界期待,连续将监督重点聚焦在创城上,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全面助力创城。2016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创城有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城市管理工作视察,并依法进行了专题询问;2017年6月,人大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了创城工作报告;今年7月12日至13日,又组织开展了《菏泽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并着重增加了创城元素……
用好监督权这把“尚方宝剑”,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围绕创城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将孙爱军书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增强监督刚性”的要求贯彻得淋漓尽致。在创城视察中,视察组成员围绕热点焦点问题,现场询问、直接追问,不怕尖锐、不留情面,“辣味”十足的问题,让政府真切体会到了责任、感受到了压力。
全员参与共建共享文明
城市之兴,居者皆有其责;城市之美,居者应尽其力。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有你有他也有我。4月11日,全市创城工作推进会召开后,市人大常委会迅速行动,杨晓玲副主任在机关全体会议上发出号召:“人大不能只做创城的‘幕后推手\’,更要全员上阵一线参与。”在市区18个创城网格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晓玲、丁志刚分别负责1个网格。4月17日、21日,杨晓玲、丁志刚分别到所包联的牡丹区北城、开发区岳程调研创城工作;4月28日,杨晓玲带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40余名干部职工,深入所包联的田苑社区开展义务劳动,掀起了人大常委会机关全员参与创城的热潮。
一个文明身影,一处菏泽风景。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积极响应市委号召,全力参与创城文明志愿服务活动。6月至7月份,根据市文明办统一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精心挑选24名科级干部,积极参与“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在市区人流、车流量较大的中华路路口、广福路路口,认真开展劝阻车辆、行人乱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不文明交通行为,以志愿服务为创城加油助力,用实际行动展示了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良好形象。
通讯员宋攀高海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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