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巨野普法夜校讲出“烟火气”“百姓味”
□ 本报记者 蒋 鑫
本报通讯员 谢新华
“针对近些年离婚率不断上升,很多夫妻是一时冲动下离婚、离婚后又后悔这种情况,《民法典》关于离婚内容增加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去申请撤销离婚手续。”在巨野县田桥镇邬西村“普法夜校”里,巨野县人民法院龙堌矿区法庭庭长杨海岩,向村民讲解《民法典》有关婚姻家庭方面的相关内容。
“之前觉得《民法典》好像跟俺没啥关系,听法官这么一解说,才真正体会到《民法典》是保护老百姓权益的,很感谢你们的讲解。”邬西村村民邬文武在咨询完财产继承有关事宜后说。
2020年秋天,巨野法院龙堌矿区法庭与辖区镇共同开办“普法夜校”,搭建起村民与法官之间面对面、轻松、积极、务实的交流互动平台。法庭庭长杨海岩与法官助理陈参参作为普法宣讲团的主力成员,采取“集中宣讲+现场互动”方式,结合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在《民法典》普法宣传中,突出基层群众,讲好《民法典》的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针对基层群众特点,以群众喜欢听的通俗语言,将大家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讲深讲透,讲出了“烟火气”“百姓味”。
从秋天,到隆冬,从穿着T恤讲,到穿着棉袄讲,龙堌矿区法庭干警足迹踏遍田桥镇27个行政村,累计开展了27场巡回宣讲。
“农村很多村民不懂法律知识,许多村干部也不知道如何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通过开展‘庭镇共建,普法夜校’,成立普法宣讲队伍能够积极推动法治文化与本土文化的融合,提高村干部和群众法律意识。”杨海岩说。
经济社会的发展,离不开法治的保障,乡村振兴更需要法治的保障和助推。近年来,城镇化进程不断发展,农村基层群众对法律的需求日益增加,针对提高农村群众法治素养工作的特点和难点,巨野法院积极实践“枫桥经验”,通过庭镇共建,开办“普法夜校”、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等举措,使农村干群增长法律知识,培养法治意识。
“法官们围绕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等纠纷答疑释惑,给乡亲们讲法律、出点子,为大家解决了不少难题,就像一场及时雨。我们打心眼儿里感激,希望以后多开展这样的活动。”田桥镇王土墩村党支部书记王光立说。
普法不普法就是不一样。巨野法院龙堌矿区法庭通过开展“庭镇共建,普法夜校”“送法进村,民法典与你我同行”等各种宣讲活动,收到了明显效果,宣讲后的村居,激发了村干部学法知法懂法热情,增强了他们运用法律知识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
“几个月来,田桥镇案件诉讼数量明显减少,一些邻里间的矛盾纠纷,村干部就帮助化解了,避免了矛盾纠纷的升级,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这也是我们开展\‘庭镇共建,普法夜校’的初衷。”杨海岩欣慰地说。
邬官屯村王某与邬某是同村邻居,10年前,因责任田使用权纠纷,双方产生嫌隙。数年来,虽屡经调解,但双方就是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在“普法夜校”,杨海岩与村干部一起现场进行调解,首先让当事人细算这10年来的经济账、时间账、邻情账、信誉账、风险账等“五笔账”。然后,讲法理、解情理、明事理,用他们听得懂的话把法律、人情讲明白、讲通透。最终,一场原本剑拔弩张、互不退让的纠纷,双方当场握手言和、冰释前嫌。“案子下判易,案结事了难。农村有其特有的乡村逻辑、民风习俗,许多矛盾纠纷看似琐碎细小,但处理稍有不慎,就会激化矛盾,带来更大的隐患。”杨海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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