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野县教育局印发《巨野县城区优质小学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行试(组建五所集团校,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本报巨野8月7日讯(记者 李德领) 近日,巨野县教育局印发《巨野县城区优质小学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试行)》。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了解到,按照强弱均衡、地域就近的原则,城区五所优质小学与区域内相对一般的五所小学分别组建成五所集团校,各集团校采取多法人协作式办学模式。集团内各成员校在办学理念、学校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多层次互动交流、多形式融入互补,提升集团内各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据悉,组建成的五所集团校,即永丰办南关小学集团校(永丰办南关小学和万堂小学、程庄小学)、凤凰办人民路小学集团校(凤凰办人民路小学和东刘小学)、开发区万福路小学集团校(开发区万福路小学和李楼小学)、凤凰办文昌路小学集团校(凤凰办文昌路小学和开发区闫董小学)、实验小学集团校(实验小学和永丰办朱庄小学)。
根据《方案》要求,集团校实行一体化、层级式管理模式,即一个集团,多个成员校,实行资源联合、科研联手、信息联网、品牌联树;事业发展统一规划、教育教学统一安排、教研教改统一运作、教育资源统一共享“四联四统一”管理模式。注重龙头校文化在集团内部的培植和发展,在尊重成员校的文化特色的同时,着力塑造集团校的文化品牌,在办学理念、学校文化方面形成集团特色。各集团校内建立办学质量评估制度,探索集团内学校绩效捆绑考核办法,成员校进行差异化考核,结果要与管理团队、教师绩效挂钩。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了解到,集团校组建后,成员校的法人资格不变。设立集团校校长1名,主持集团校全面工作,负责龙头校日常工作;集团校设1名副校长兼任成员校校长,负责成员校的日常工作。集团内龙头校教师、校长到成员校任教、任职,享受支教待遇,同时,成员校也要安排部分教师到龙头校学习。参与交流的教师编制、人事关系不变,职称评聘、岗位调整仍在编制所在单位进行。
在经费管理方式方面,各成员校法人资格不变,独立建账、核算,正常性支出审批由成员校校长负责。集团校要对成员校教育教学设备、设施加大支持力度,合理配置教育教学器材、设施,切实提升成员校的办学条件。县教育局也将加大对各成员校的物力、财力支持。
集团内各成员校整体工作统一推进,教育教学计划统一实施,教师发展研修统一联动,学生培养目标统一落实,教育教学资源统一共享(以课程方案、科目方案、特色课程读本、教学设计与案例、设备与设施使用方案等形式,使各种课程资源在集团内共享),促进集团各成员校全方位的良性互动,推动教育教学水平均衡发展。集团内各成员校单独设定学区,不得擅自跨区招收学生,集团校内成员校之间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如果符合在龙头学校就读条件,在龙头学校无学位的情况下,可向成员学校分流安置,分流安置学生在升学时与龙头学校学生享有同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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