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结婚”事件屡发生当事人身份证曾被盗

南国早报 2021-05-15 13:50 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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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山女子领证时发现“已婚”

2018年10月,怀有身孕的合山市女子谭静(化名)准备登记结婚时,却发现自己的身份被冒用,已在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结婚”。

据了解,2017年,谭静的身份证曾被盗。事发后,她到派出所报警、挂失。

之后,山东鄄城警方反馈,已查清有人冒用她的身份进行结婚登记,嫌疑女子被抓获。不过,要解除这段婚姻关系,还须经过民政部门同意。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谭静,民政局主动撤销婚姻登记行为,必须要证实一方当事人受胁迫结婚,或受胁迫结婚的当事人本人提出撤销申请。但冒名顶替的女子不承认是被胁迫登记结婚,民政局没有撤销权。

2019年1月,谭静的孩子出生。直到孩子满月,谭静仍无法登记结婚。她无奈向社会求助。

最终,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带着律师来到合山,当面向谭静道歉,与她协商维权事宜。

未婚姑娘接到离婚案传票

2018年10月31日,24岁的南宁姑娘王小娟(化名)接到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寄来的传票,通知她应诉一起离婚纠纷案。当时的她还没有男朋友,此前也从未去过河南。民政局系统显示,她已于2016年6月30日和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马头涧镇马头涧村的男子靳某登记结婚。但蹊跷的是,两年前的这一天,正好是小娟回母校广西演艺职业学院领毕业证书的日子。

王小娟通过法院联系到了原告——她名义上的“丈夫”靳某。

靳某说,2016年6月30日,他与一名自称是“王小娟”的女子在相亲4天后登记结婚,他给了女方7万元彩礼,然而不到一个月,女方和婚姻介绍所的人全部失踪。小娟思来想去,觉得问题可能出在2016年2月她被人偷走的身份证上,虽然她及时报警、登报、补办了,但身份证没有注销。

据南国早报客户端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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