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王读书台
曹植(192年-232年),字子建,沛国谯县(今安徽省亳州市)人,是曹操第三子,生前曾为陈王,去世后谥号“思”,因此又称陈思王。
黄初二年(221年),30岁的曹植被徙封安乡侯(今河北晋州侯城),邑八百户;当年7月又改封鄄城侯(今山东鄄城县),是年作《野田黄雀行》,这次改封成为曹植一生重要的转折点。黄初三年(222年)4月,31岁的曹植被封为鄄城王,邑二千五百户,也就是在这次被封王之后回鄄城的途中,他写下了著名的《洛神赋》。
在鄄城期间,曹植在菏泽市鄄城县旧城镇杏花岗村西南建造了一个高台,用以读书写字,吟诗作赋,品茗会友,后人称这个高台为“陈思王读书台”“陈王台”。该台有台阶10数级,有读书厅、藏书室、会文亭等。因黄河决口,该台渐被淤没。上世纪四十年代,尚有台基存在,上有残砖断瓦,今已夷为平地。
据传,有一年适逢春雨,陈王在读书台雨中赏杏花,不觉襟衫全湿,便脱下衣服晾在读书台旁的枣树上,取衣时不小心被枣树上的刺扎破了手。第二天整个杏花岗上枣树的刺全弯曲向下。陈王转谪他处后杏花岗的杏树就全部枯萎了,至今,杏花岗再无杏树。
菏泽市档案馆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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