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的主要工作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1年1月27日在菏泽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菏泽日报 2021-01-28 09:40 大字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正智

一、立足司法职能,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市法院全力以赴履职战疫,实现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一)勇担责任助力“阻击战”。不折不扣落实上级法院依法保障复工复产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及时出台措施,指导全市法院精准服务做好“六稳”“六保”工作。

(二)化解纠纷跑出“加速度”。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办理案件、化解纠纷,畅通网上诉讼渠道,通过移动微法院平台提供立案、交费、开庭、调解、送达等全方位服务,努力克服疫情对审判执行工作带来的严重不利影响。

(三)凝聚共识传播“正能量”。从重从快惩治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10件13人。

二、筑牢平安法治基石,坚决维护社会稳定

(一)突出打击重点领域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285件,判处罪犯6427人。其中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86件,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83件。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87件,防止毒品犯罪蔓延。从快从重审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44件,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针尖上的安全。

(二)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2018年以来审结一审涉黑案件5件82人、涉恶案件96件619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55人,圆满完成案件“清零”任务。重拳“黑财清底”,判处财产刑9891万元,执行到位9738万元。大力推进“伞网清除”,移交涉案线索63条,提出司法建议33条。

(三)坚持法治反腐。审结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24件25人。依法审结贪污扶贫资金、农资补贴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蝇贪”犯罪案件15件16人,彰显反腐肃贪司法决心。

(四)强化人权司法保障。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依法对820名罪犯裁决减刑、假释,促其悔过自新。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6件。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9件94人,犯罪记录予以封存,跟踪做好帮教工作。

三、聚焦后来居上目标,依法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一)服务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紧紧围绕市委“四个突破”,聚焦“231”特色产业体系,全面落实《服务保障法治营商环境十二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审结商事案件1.8万件。坚持契约自由,促进市场交易公平,审结买卖合同等纠纷案件5518件。严禁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灵活运用“活封活扣”等手段,尽可能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影响。组建执行合同、办理破产案件2个填报团队,全力冲刺营商环境测评。支持创新驱动战略实施,审结知识产权案668件,调撤率83.9%,是全省近四年来唯一知识产权案件没有被发回、改判的中院。

(二)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组建破产审判团队,规范破产案件审理标准,有效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审结企业破产案件 47件,化解不良债权600亿元。

(三)服务支持放管服改革。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228件,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优化发展软环境。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履行义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9.4%,“告官见官”“出庭出声”成为常态。积极发挥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作用,和解撤诉501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四)服务生态菏泽建设。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制定司法保障意见,审结环境资源案件237件,着力打造环境资源审判“菏泽样板”。大力推进专业审判机构建设,在全省率先实现“环境资源审判机构”“重点生态区域巡回审判机构”两个全覆盖。重视生态环境修复基地建设,在鄄城、郓城等地建立4处司法修复基地。

(五)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聚焦“两不愁三保障”,依法审理涉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就业、医疗及社会保障等案件,强化权益保障和救济。

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全力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一)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对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对民商事案件实行调解前置,超过30%的矛盾纠纷在诉前实质化解。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提供自助立案、跨域立案服务,让群众“足不出户能立案”。完善12368诉讼服务热线,扩展网上、掌上诉讼服务,实现一号通办、一网通办。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类型化调解室,配备速裁快审团队,形成调解、速裁、快审一站式解纷模式,60%的一审民商事案件得到快速解决。

(二)依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于天”,审结一审民事案件3.7万件。会同公安、保险等单位推广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实现道交案件一网办理、一键理赔。审结房屋买卖、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案件2166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审结婚姻家庭案件1.1万件,健全家事调解、案后跟踪回访等制度,促进新时代家庭文明建设。从2020年4月份开始统一人身损害赔偿城乡标准,“同命不同价”问题成为历史。开展司法救助,缓、减、免诉讼费179万元,让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三)依法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持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全市法院新收执行案件4.2万件,执结4.3万件,执行到位金额79.7亿元。开展涉“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加大涉民生、涉金融等案件执行力度,执结相关案件4369件,执行到位金额7亿元。完善网上拍卖规则,实现财产变现价值最大化,全年网拍2796次,成交金额4.9亿元,溢价率26.1%。精准实施信用惩戒机制,对8713名当事人纳入失信名单,对36934名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对已履行裁判义务的1496名当事人屏蔽失信名单,对14831名被执行人解除限制高消费措施。开展土地使用权查封专项清理活动,释放土地资源3000多亩,实现债权2.53亿元。

(四)深入推进法治共享。组织法官深入社区、企业、学校开展法治宣讲60余次,用接地气的语言宣传法律知识。在电视、报纸开设专栏,公布典型案例、法治故事,让法治理念“飞入寻常百姓家”。

五、深化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全面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一)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实行员额动态管理,为基层法院补充员额法官21名。压实院庭长办案责任,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共结案6.7万件,占结案总数的57.5%。健全完善业绩考核机制,激励法官多办案、办好案,38名法官结案超500件。畅通申诉、申请再审救济渠道,落实信访案件承办法官终身负责制,省高院转办的47件信访案件在全省率先清零。

(二)全面细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组建速裁团队56个,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案件3.8万件。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34个,对婚姻家庭、金融借款、交通事故等多发纠纷实行类案专审,让公平正义以更快速度实现。员额法官人均办案228件,同比增加5件,办案天数55.6天,同比减少23天。

(三)全面优化审判权运行机制。细化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与程序,明确对“四类案件”的监督管理。发挥程序监督功能,共办结再审案件183件。中院审监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集体。完善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及时总结审判规律。规范法官会议制度,强化疑难复杂案件把关力度。

(四)全面强化智慧法院建设和应用。全力推广全流程网上办案,积极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核心业务全部网上办理,全市法院网上阅卷率96.5%、程序性文书生成率99.4%,均居全省首位。

六、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努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一)把政治引领放在首位。

(二)把能力建设抓在手里。

(三)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

七、加强沟通联络,全方位常态化接受监督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二 )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检察法律监督。

(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2021年工作任务

一、牢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二、着力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四、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创新。

五、更高要求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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