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3岁男孩“肝损害”死亡背后:乡村医生无证开诊所行医
上游新闻11月21日消息,近日,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闫什镇村民李红玉向上游新闻记者反映,今年5月,他13岁儿子杨炳楠因发烧去镇上一家私人诊所看病,吃了乡村医生陈心苑开的药后出现不适症状,后辗转多家医院被诊断为药物性肝损害,于5月29日晚不幸去世。
由鄄城县卫健局事后出具的一份处理决定书显示,陈心苑所开诊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属擅自设置诊疗场所开展医疗活动,决定处以“没收现场药品器械、没收违法所得1万元、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上游新闻记者调查发现,除被查实非法开诊所行医外,陈心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注册执业地点——鄄城县闫什镇苏庄卫生室,被当地多位村民证实“从来没有存在过”。
杨炳楠生前的照片。受访者供图
13岁男孩发烧升级为肝损害,多地治疗未能挽回命李红玉向上游新闻记者介绍,今年5月5日,儿子杨炳楠因为发烧到闫什镇康复诊所看病。该诊所医生陈心苑为孩子治疗,“既没有听诊,也没有写处方,开了几包药让回家给孩子服用。”用药两天后,杨炳楠开始出现身体不适、小便发黄、双目模糊等症状。
李红玉提供的《鄄城县人民医院入院证》显示,杨炳楠5月14日住进该院进行治疗,门诊初步诊断为“肝损害”。由于病情加重,李红玉夫妇带着孩子分别转院至济南市传染病医院、北京302医院,诊断结果为急性肝功能衰竭及药物性肝损害。13岁的杨炳楠在北京住院6天后确诊为肝损害晚期,于5月29日7时去世。
“当时医院就让我们把陈心苑开的药拿去检查,但因为一家人太着急,没有保存药袋,只好作罢。”李红玉说,孩子去世后,家人过于悲伤,直接将孩子遗体火化了。
李红玉说,事后鄄城县卫健局曾出函明确告诉他,“申请医疗损害鉴定前应先行尸体解剖,只凭病历无法落实医疗损害鉴定。由于患儿已火化,无法做医疗损害鉴定。”
正因为如此,直接导致了后来在追究杨炳楠死亡责任及赔偿上的一系列问题。
陈心苑的康复诊所大门紧闭,已不见门店招牌。摄影/上游新闻见习记者 赵克
男孩死亡后,诊所关门医生不知去向11月9日,上游新闻记者来到鄄城县闫什镇采访时发现,对于李红玉儿子去世的事,镇上不少居民记忆犹新。
当地居民王先生说,李红玉的妻子在镇上经营理发店十多年了,口碑一直不错。陈心苑所开诊所就在理发店对面不到500米的地方,同样经营了多年。多位居民表示,事发前两家人没有什么矛盾,医生陈心苑也不是爱声张的人。
“平时有个头疼发烧什么的,都爱在诊所看,一般吃几天药就好了。”曾经在陈心苑诊所就医过的一位居民告诉记者,自从李红玉家孩子出事后,这条大街上已经没有小诊所营业了,当地人看病都去镇卫生院。
上游新闻记者现场看见,陈心苑的康复诊所大门紧闭,已不见门店招牌。周围商户告诉记者,事发前,陈心苑的康复诊所与其堂弟陈传朋的闫什村卫生院是一起经营的,多数村民根本不懂也不会去看诊所行医手续合不合法。李红玉儿子出事后,陈心苑的康复诊所就关门了,隔壁陈传朋的诊所也没开了。
李红玉说,孩子去世后,他几次去找陈心苑,一开始对方还同意调解,但8月份最后一次调解后,陈心苑就直接失踪了。他去找鄄城县卫健局等部门,结果也不理想。
按照李红玉提供陈心苑的手机号,记者拨打后被告知已停机。
记者了解到,陈心苑家就住在闫什镇上。根据知情居民提供的线索,记者找到陈心苑的家,敲门也无人应答。
鄄城县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显示,陈心苑的执业地点与诊所经营场所不符。受访者供图
合法注册的村卫生室,村民称没听说过闫什镇的多位居民向上游新闻记者证实,陈心苑在镇上开诊所给人看病,已经持续十多年了。
一张由鄄城县相关部门提供给李红玉的复印材料显示,陈心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发证日期是2015年9月1日,执业地点是闫什镇苏庄卫生室。
李红玉提出质疑:2015年9月1日之前,陈心苑是否取得合法的医生执业证书?他的诊疗活动是否属于无证行医?这期间是否受过相关处罚?对于这些疑问,相关部门没有给他答案。
另一张同样由鄄城县相关部门提供给李红玉的复印材料《医疗机构登记证》显示,闫什镇苏庄卫生室的地址在“闫什镇苏庄村”,医疗机构类别是“村卫生室”,经营性质为“非营利性(政府办)”,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为陈传朋。证书的有效期限为2018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17日,发证机关是鄄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证日期是2018年12月18日。
苏庄位于鄄城县闫什镇北部,人口约200人。目前,苏庄已与相邻的甄庄、祁庄三个村子连起来,由甄庄行政村管辖。
11月8日,上游新闻记者在苏庄询问苏庄卫生室在哪儿,多位村民异口同声称不知村里有卫生室,连小诊所都没有。
“我在村子里住了20多年,从来没听说过有什么卫生室。”一位苏姓村民告诉上游新闻记者,村子的地盘就这么大,村民如果身体有小病要走很远的路去看。如果村里有卫生室大家都会知道。另外一位村民称,整个闫什镇就一个苏庄,他家祖孙三代住在一起,除听说10多年前有位老村医曾在苏庄行医过一段时间,没听说过村子里有卫生室。
甄庄行政村村委会的一名工作人员说:“整个苏庄,没听说过有卫生室。”
鄄城县卫生健康局处理意见。受访者供图
鄄城县卫健局:建议走法律途径解决赔偿问题11月13日,上游新闻记者获得的由鄄城县卫生健康局出具的《鄄城县卫健局关于李红玉信访事项处理决定书》(下称《处理决定书》),通报了对陈心苑诊所的调查处理情况。
《处理决定书》显示,2019年6月20日,经过鄄城县卫生监督所实地调查,陈心苑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在闫什镇闫什东西大街中段路北设置诊疗场所开展医疗活动行为。鄄城县卫健局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对陈心苑做出“没收现场药品器械、没收违法所得1万元、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陈心苑于7月12日已自觉履行了行政处罚,此案已结案。
《处理决定书》还显示,陈心苑接受药监部门调查时,承认为患儿杨炳楠诊过病,出售过螺旋霉素、布洛芬等药,也参与了由卫生部门主持的多次调解,但“对赔偿责任和金额有异议,坚持听从法院判决,坚决不同意调解”。
鄄城县卫生健康局在《处理决定书》中明确表示,双方后续赔偿问题,已超出卫生健康局的职能权限,建议双方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居民反映陈心苑在镇上开诊所已十多年,他是否一直涉嫌无证非法行医?为何这么长的时间卫生监督部门未发现纠正?根据记者调查,多名村民均称闫什镇苏庄卫生室“从未听说过”,一个大概率不存在的医疗机构,为何能通过层层审批,在2018年12月取得合法的《医生机构执业许可证》?
针对上述疑问,上游新闻记者多次上门采访鄄城县卫健局,均被婉拒。
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殷清利认为,对于行医诊疗活动,医生必须取得相关执业许可证才能开展,拥有执业证书的医生不在执业注册地执业,最终造成医疗事故的,可能涉嫌医疗事故罪。
(原题为《山东13岁男孩“肝损害”死亡背后:乡村医生无证开诊所行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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