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县发布《鄄城籍在外地工作人员回鄄工作的意见》 一人回原籍,全家安排工作
本报菏泽11月11日讯(记者 潘涛) 近日,菏泽市鄄城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结合鄄城实际,就鄄城籍在外地工作人员返乡工作事宜,发布了《鄄城籍在外地工作人员回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提到,符合条件的鄄城籍在外地工作人员回鄄城工作,其配偶、子女或子女的配偶符合条件的,均可按照同层次对口安置、就近相近安置等原则,一同安排在鄄城工作。
《意见》指出,实施范围为鄄城籍在外地工作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鄄城籍在外地工作的在编(备案)在册教师和医疗护理人员;鄄城籍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的配偶在外地工作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鄄城籍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的配偶在外地工作的在编(备案)在册教师和医疗护理人员。
《意见》要求,申请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公务员应具备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已在省、市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教师应具备师范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或非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医疗护理人员应具备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上述人员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进入事业单位并且手续齐全。且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受党政记处分尚在处分期内人员,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处理人员,试用期和服务期内人员不适用本意见。
《意见》还明确了安置原则,即有编制(备案)空额原则、同层次对口安置原则、就近相近安置原则、服从组织调整原则。《意见》公布的联系方式为: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0室0530-23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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