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耀天平 记鄄城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范虹
说老实话,做老实事,当老实人,为天平增彩;不拉关系,不讲私情,不开后门,为人民执法。1995年,自范虹踏入鄄城县人民法院大门的那天起,这种惟法律至尊的崇高观念就铭记心头,至今不渝。
兢兢业业与时俱进
刑事审判责任重大,不容丝毫马虎。范虹深知,业务的熟练与精通是案件质量的保障,一个不断进取的学者型法官才能与时俱进。范虹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她在工作中边干边学,反复查找自己的不足。月终岁尾,她把成绩和教训认真梳理盘点,总结有关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重大疑难复杂事项处理的方式、方法、技巧等,感受自己取得的成功和经验,并先后撰写了数十篇业务稿件,先后被国家、省、市等媒体采用。
每受理一起典型性或复杂性的案件,她总是反复推敲,从犯罪的构成要件、特征来把握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线,再从犯罪的情节把握量刑幅度,力求每一案件都能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定罪量刑准确,判决公正。近年来,随着刑事案件的上升,她在苦干中追求巧干,精心安排,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同时,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所办案件无一超审限。
法律无情,但法律是有温度的。对犯罪时未满十八岁的失足少年,范虹注意贯彻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方针,注重教育感化,对那些社会危害小、影响不大并有自首、立功及悔罪表现的偶犯、初犯,她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依法从轻从宽处理,对确有悔改表现,依法符合缓刑条件的则判处缓刑,同时加强对缓刑犯的帮教工作,促使这些孩子们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为民所想廉洁公正
洁身自好,方能不失自我;公正执法,方显法官本色。
在刑事案件审判中,面对各种不正之风的纷扰,范虹坚持原则,不为权所惧,不为钱所动,以实际行动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一次,她接手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告家人先是送来面值1000元购物卡,被她退了回去。但被告家人误以为可能是嫌送得少,又通过朋友送来5000元。她大为恼火,当即对朋友说:“如果这样,咱俩就此绝交。如果不赔偿被害人,别说送5000元,就是送再多,他也得坐牢,不如用送礼的钱去赔偿被害人,争取被害人的谅解。”后来被告人按照她的提醒,对被害人的家人赔偿了经济损失,取得了谅解,最终被判处缓刑。事后,其朋友对她说:“不愧为一个清正廉洁的法官,你这朋友,我交定了。”
不徇私情一身正气
友情诚可贵,但永远不要与法律冲突。范虹对此别无选择,那就是不徇私情。
在她办理的一起抢劫案件中,被告人是多年关系一直很好的同学的亲戚。一天晚上,同学专程上门说情,恳求她帮忙判处缓刑。看着同学期盼的目光,她耐心解释:“老同学,请理解我,办案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假如枉法裁判,岂不是执法犯法?像他这种情况,不可能判处缓刑!”其语气平和,但却没有丝毫改变的余地。立时,同学勃然变色,拂袖而去。就这样,多年的友情掰了,但范虹对此无怨无悔。最终,被告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滴水能映出太阳的光辉,在范虹身上,闪烁着当代人民法官的情操与风采。
通讯员慧星记者雪晴
法官档案
姓名:范虹
性别:女
出生年月:1971年11月
民族:汉族
学历:大学
党派:中共党员
荣誉:2015年,在全市举办的第五届典型案例评选活动中荣获三等奖,被鄄城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政法、信访、维稳暨平安建设工作先进个人;2016年,被菏泽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评为先进个人;2017年,被鄄城法院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在“案件质量大练兵”、“司法文书大练兵”、“庭审技能大练兵”活动中,分别荣获一等奖、二等奖、二等奖。
新闻推荐
近日,鄄城县青年歌手大奖赛决赛在县人民广场举行,从预赛中脱颖而出的27位选手依次登台演唱,并由评委现场打分。比赛现场...
鄄城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鄄城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