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就想溜,一查是“惯偷” 男子偷完手机后去拉面馆吃“霸王餐”,民警一查露馅了

半岛都市报 2021-04-15 08:32 大字

惯偷任某某。文/图半岛全媒体记者刘玉凡通讯员王斌

随着“雷霆12号”行动的深入推进,市北公安保持对传统“盗窃骗”案件的打击力度不放松。近日,市北公安分局平安路派出所根据一起治安纠纷报警线索深挖细查,当场抓获盗窃嫌疑人一名,带破案件3起,为“雷霆”系列行动再添战果。

2021年4月2日6时许,平安路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市北区杭州路某拉面馆,有人吃“霸王餐”,当事人情绪暴躁,还与店家动起了手。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经初步了解,当事人任某某(男,30岁,山东东明县人)在附近的一家KTV唱了一晚上歌,喝了近一斤白酒。天快亮的时候,任某某与朋友一起来拉面馆吃饭,共消费了70元钱。吃完饭后,与任某某同来的朋友因故离开,任某某觉得不应该由自己请客,非常不满,不想结账,便想趁着店方不注意偷偷溜走。拉面馆老板将任某某拦下。任某某借酒劲在现场大声吆喝:“凭什么要我埋单,找对方去要,我就是不给钱,就是要吃‘霸王餐’,你们能把我怎么样……”说着还扬起手作势要打老板,饭店老板急忙报警。民警在初步了解清楚情况后,将双方带回所内进行进一步审查。

询问中,细心的民警发现任某某拿着3部手机,其中一部手机不停响起,但任某某就是不接。每次电话响起,他神情总有些惶恐不安,这一细节引起了民警的怀疑。民警随后询问这三部手机的来源和电话号码,任某某一口咬定是自己买的,但具体购买时间和价格却含糊其辞,电话号码也无法提供。民警随后对手机进行了检查,并接听了其中的一部手机来电。原来正是机主打过来的,机主称本人住在中韩的城中村,下夜班手机放在家中,由于疏忽大意睡觉时候忘了关门,等自己早晨起床发现家门被推开,手机被盗。民警当即对任某某进一步询问,在铁的证据面前,任某某最终对多次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任某某自2014年至今,先后因盗窃两次被判处有期徒刑。2020年,他还因涉嫌盗窃被东明警方取保候审。2020年9月,他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偷偷离开当地溜到青岛,一直在崂山区打零工。但他好逸恶劳,喜欢K歌喝酒,经常入不敷出。为“捞快钱”,他又“重操旧业”干起了盗窃勾当。任某某到崂山区某城中村多次“踩点”,发现这里居住外来务工人员多,安全防范意识较差。于是,他在熟悉周边地形和大致人员居住情况后,多次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溜到一些平房门前,采取随机试探推门的方式,如果门没锁,他就溜门而入。进入房间后,他趁房内人员熟睡,寻找手机、现金和其他贵重物品进行盗窃,得手后迅速离开,赃物均低价变卖供自己挥霍。如果溜门进入时被人发现,他就利用自己对周围地形熟悉和奔跑速度快的“优势”,迅速逃离现场。4月2日凌晨1时许,他再次在崂山区某外来务工人员集体宿舍实施溜门盗窃,进入室内将桌上的两部手机盗走,随后打车叫自己朋友一起到杭州路某KTV进行消费。在KTV唱歌喝酒后,任某某身上已经没有钱了,还没来得及变卖赃物,在拉面馆无钱结账,于是便想“逃单”,谁知被民警查获。在民警对其进一步审查中,他供述了其他两起溜门盗窃案件,总案值4000余元。

目前,任某某因涉嫌盗窃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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