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教不改频繁盗窃,如今再落法网 一男子多次被判刑仍屡教不改,再次落网终被东明警方刑拘

齐鲁晚报 2020-10-30 04:51 大字

本报东明10月29日讯(记者 李德领 通讯员 张军明) 近日,东明县公安局刑警三中队、东明集派出所民警经过细致摸排,分析研判,成功将多次盗窃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犯罪嫌疑人邢某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邢某出生于1985年,终日游手好闲,2017年因盗窃罪被东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18年再次因盗窃罪被东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2019年又因盗窃多次被东明县公安局行政拘留;然而其被释放后却仍不知悔改。自2020年8月份以来,该邢某先后多次在东明集镇某些商场、超市门口、村内等处盗窃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共7辆。

2020年8月份案发后,民警迅速对此展开调查,通过调取大量案发现场及周边视频监控,发现七起案件作案手法、作案时间和盗窃嫌疑人相貌都极为相似,遂将七起案件合并侦查。后经过一系列调查走访,最终确定这七起案件均系嫌疑人邢某所为。经审讯,邢某对自今年8月份以来多次盗窃电动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因疫情影响,犯罪嫌疑人邢某于2020年9月份被东明县公安局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2020年10月6日,犯罪嫌疑人邢某违反相关规定,再次在东明集某超市门口盗窃电动三轮车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在带领该邢指认现场时,引来许多群众围观,对公安民警及时破案、追赃好评如潮。

目前,犯罪嫌疑人邢某已被东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羁押在鄄城县看守所;非法收购被盗电动车的犯罪嫌疑人王某亦被东明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5辆被邢某盗窃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已被成功追缴;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要有防盗意识,养成随手锁车的习惯。尽量把电动车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所,让不法分子不敢贸然下手。有条件的最好给车辆上一把U型防盗锁或者安装防盗警报装置。如果车辆一旦被盗,车主要尽快报警,避免嫌疑人将被盗车子转移他处,延误最佳破案时机。同时,民警奉劝心怀不轨之人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年轻人要积极向上、奋发进取,切忌因贪图享乐毁了自己的前程和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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