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权力”危害“不微”

菏泽日报 2019-07-23 11:28 大字
□何平

在村级事务中,农村“三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被农民诟病较多。原因在于,少数村干部在决策时常搞“一言堂”,用钱一句话,跑、冒、滴、漏现象日盛。最近,东明县的一些乡镇就尝试设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使缺少约束的“微权力”套上了“笼嘴”。

相对于那些“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的“苍蝇”感受最明显,那些发生在他们身边的问题不仅损害了他们的切身利益,更严重损害党和干部的形象,削弱执政基础,尤其是那些容易被人忽视的“微权力”,往往造成的危害“不微”。

基层的工程都是“民心工程”,但是有的工程就是因为没有约束的“微权力”让“民心工程”变成了“烂尾工程”或“豆腐渣工程”,其中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微权力”的失范,让权力成脱缰的“野马”,自然难以实现执政为民。

那么,是什么让“微权力”失范呢?笔者认为是制度在落实的过程中成为了摆设,监管的短板,信息上的不对称等问题让“微权力”缺乏了约束,自然就容易造成基层干部的“微腐败”问题出现。

“微权力”造成的“微腐败”并不是微问题,相反,腐败的本质是一样的,如果不重视“小问题”也容易养成“大祸患”,到时候再来治理就更难了,所以对于“微权力”更需要的是监督端口的前移,多在预防上下功夫。

所以,利用现代化工具和专业人才避免“微权力”演变成“微腐败”就至关重要。比如,东明县的一些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用“科技+”手段实现了“三资”数据及时公开、查询、统计、汇总、动态管理以及数据共享。还聘请专业人才,避免村级事务中的经济账变成“糊涂账”。

腐败无小事,“微权力”也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对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不仅要零容忍,更要在规范“微权力”的运行上下功夫,才能够有效避免“微腐败”,村级管理也能够走上正规化,让群众得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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