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流“后进生”,谁给学校的权力?

泰安日报 2019-04-23 08:30 大字

□最泰安全媒体评论员 安静

近日,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的学生家长向媒体爆料称,当地万福中学有初三学生因为成绩差被禁止参加中考,家长怀疑这是校方为保障升学率而进行的强制“分流”。随后,该校校长称,此举系学生自愿,不存在强制。当地教育局回应称,由于班主任对相关政策存在误读,目前涉事班主任已向学生及家长道歉。(据中国之声)

“初三差生被分流”事件经过舆论发酵后,尽管当事学校和当地教育局均做出了回应,但恐怕很难服众。既然不强迫、纯属学生自愿,为何还有家长要向媒体爆料呢?很显然,部分学生和家长对此并不那么情愿。至于教育局“班主任误读政策”的说法,等于侧面承认确有此项政策,有让班主任背锅之嫌。

现阶段,我国各地的中职招生包括中考前的自主招生以及根据中考成绩招生,中职自主招生本来可由初中学校和中职学校向学生宣讲招生政策,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但是,近年来有少数初中学校为了不影响学校的平均成绩或升学率,会做学生工作,要求学生不参加中考,直接“分流”去中职,这显然侵犯了学生的自主选择权。那些被清退的“后进生”,确实可能存在成绩不太好、比较顽皮等问题,但也不能放任不管,更不能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一清了之”。

“差生被分流”背后折射出了职业教育的歧视链。追求普高升学率,让成绩差的学生“分流”去中职,会给学生和家长一种“中职是差生才去上”的印象。地方教育部门假如也以这种眼光来看待中职办学模式,就难以提高中职办学质量,不利于扭转社会对中职的看法。对此,地方教育部门必须纠正单纯考核普高升学率的错误做法,切实解决中职低人一等、学生和家长不太认同中职教育的问题。一方面,教育主管部门必须通过强化监管、更加重视职业道德培训等方式,杜绝教育机构歧视学生、过于浮躁和功利化等问题。另一方面,要办好职业院校,必须让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有平等的地位。今年初,国务院颁布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指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只有在推进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平等发展,把职业教育办成类型教育的背景下,建设综合高中才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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