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一14岁孤儿获得3万元救助金

菏泽日报 2018-12-19 11:31 大字

东明讯(通讯员邹艳敏李万友)近日,东明县交警大队大院内,刘楼镇庞桥村村民陈保山将一面绣有“人民交警为人民司法求助暖人心”的锦旗送到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手中,以表达感激之情。

今年4月11日,在东明县境内106国道刘楼镇监察室门口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东明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勘察现场时,从受害者亲属口中得知,其家还有一名14岁的孩子,家境十分艰难。事故科民警缪国臣、梁栋记了解情况后,心中久久不能平静,决定为其申请部分救助金。他们与多家相关单位协调、申请,经过7个月的努力奔波,终于在11月28日为刘楼镇庞桥村14岁孤儿陈国涛争取三万元的国家救助金,让这个不幸的孩子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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