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菏泽段首次禁渔禁渔期三个月,钓鱼也不行执法部门将严查违规违禁捕鱼

牡丹晚报 2018-04-05 11:32 大字

本报讯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孟 欣) 4月4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菏泽市水产局获悉,为进一步保护菏泽市黄河段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按照统一部署安排,菏泽市首次实施的黄河禁渔已于4月1日12时正式开始,禁渔期将截止到6月30日12时,历时3个月。在此期间,菏泽市黄河全段实施禁止渔业活动。

菏泽黄河禁渔段为,自东明县焦园乡入境起始,途经牡丹区、鄄城县,至郓城县黄集乡的黄河干流以及支流的干流河段,境内全长157公里。

禁止渔业作业类型包括“迷魂阵”、深水张网、电鱼、炸鱼等违法违规捕鱼行为,甚至囊括了钓具在内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

菏泽市黄河段渔业资源以黄河甲鱼、台湾泥鳅、黄河鲤鱼、福瑞鲤等品种为主,但因之前的滥捕乱捕,渔业资源面临枯竭,水文生态环境遭到重创。从2014年起,菏泽市连续四年举办了水源地及城市水系 “放鱼养水”活动,共投入资金260万元,累计投放净水鱼类近2000万尾,极大改善和提升了菏泽市渔业资源。

同时,菏泽市结合渔业养殖企业、合作社,让渔业资源得到纵横深度开发,截止到目前共建成省级现代渔业园区11处、市级各类渔业园区20处,共有渔民专业合作社79家。

今年是菏泽市实施黄河禁渔的第一年。自上月中旬开始,各县区水产局就积极与市县农业部门、公安部门等相关部门联合,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方式,大力宣传禁渔制度的内容、要求。同时,深入黄河沿线等重点区域开展禁渔宣传讲解,增强沿河村民参与黄河禁渔、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的自觉性。

在黄河禁渔区域、禁渔期间,市水产局将与市县农业执法队伍开展不定时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规捕鱼行为。在近几日的巡查中,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捕鱼行为。违规违禁捕鱼举报电话:0531-86942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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