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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后抵押给他人男子涉嫌诈骗被抓

牡丹晚报 2017-11-16 12:08 大字

本报讯 (通讯员 李增强)东明县男子朱某因赌博输钱欠下了高利贷,无力归还就动起了“歪脑筋”,从菏泽开发区两家汽车租赁公司租赁了三辆高档轿车,后全部低价抵押给他人获得赃款16万元。11月14日,朱某因涉嫌诈骗犯罪被菏泽开发区警方提请逮捕。

10月6日,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刑警大队接到辖区某汽车租赁公司经营人刘先生的报案,称东明县的朱某先后从公司租赁了两辆轿车,后朱某联系不上,公司调查发现车被朱某抵押给他人了。“朱某于8月6日在我公司租了一辆本田轿车,一直正常交付租金。9月28日,又从我公司租了一辆宝马轿车,交了押金但没交付租金。”刘先生称,公司在10月1日和朱某联系,发现朱某联系不上了。“我们公司从安装在汽车上的GPS定位系统找到了被朱某租赁的那两辆车,发现车已被朱某抵押给了他人。”刘先生遂向开发区警方报案。

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刑警大队接到报案后迅速展开调查,根据报案人提供的信息和民警调查走访摸排的线索,于11月1日在东明县将犯罪嫌疑人朱某抓获归案。

据朱某交代,他在2016年因赌博输钱借了高利贷,因无财力偿还,一直拖欠。被催债的人逼急了,朱某为了能弄到钱就动起了“歪脑筋”,决定铤而走险,打起了从汽车租赁公司租车后抵押实施诈骗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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