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不悔改 伸手盗窃再被捕

菏泽日报 2021-03-17 07:31 大字

本报讯 (通讯员 刘昆龙 记者 胡德光 )近日,家住单县的黄某在外吃饭时,放在车内的4000余元现金、一部手机和一条香烟被盗。单县公安局南关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连夜侦办该案,通过劝解工作,使犯罪嫌疑人王某主动投案自首。

单县公安局南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当晚在单县某鸡汤馆吃饭时,其放在车内的4000余元现金、一部手机和一条香烟被盗。值班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经过现场勘查,民警在附近的监控视频上发现了一名可疑男子,驾驶一辆面包车在犯罪现场逗留。经过研判,该男子随即被民警列为该盗窃案嫌疑人。很快民警通过面包车车牌号将车主传唤至派出所内,但民警发现车主并不是盗窃犯罪嫌疑人。随后民警询问车主得知,其案发时将自己的面包车借给了好友王某,经过车主视频辨认,当晚实施盗窃的正是王某。

次日,在民警和车主的共同劝解下,犯罪嫌疑人王某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后经询问得知,王某在北京时因为盗窃被刑事拘留过,出狱没多久便回到家中打工。当晚,王某下班回家途中,发现路边有一辆汽车一直闪着灯,应该是车主没锁车门。王某便在旁边观察了许久,发现车内并没有人,于是上车将放在手扶箱内的4000余元现金、一部手机和一条香烟盗走。有了钱的王某在随后的一天,通过赌博和吃喝将钱财挥霍一空。

目前,王某已被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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