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国家级非遗项目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让非遗焕发出新光彩新活力
□记者 王兆锋 报道
本报菏泽讯 菏泽市的国家级非遗项目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数量连续多年全省第一。如何进一步推进非遗传承发展?
9月4日,记者从菏泽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推进非遗传承发展,菏泽市出台了《菏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菏泽市非遗资源丰富,现有人类非遗代表作项目1项,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非遗项目分别为31项、93项、293项和893项,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非遗传承人为22位、73位、362位和982位。全市非遗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保护利用成果丰硕、亮点工作异彩纷呈、宣传交流引人瞩目,各项工作成果显著。同时,非遗工作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新趋势也对非遗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方案》的发布为现阶段非遗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
《方案》明确了非遗传承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具体目标包括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非遗代表性项目建设,非遗人才培养培训,展示传播品牌打造,非遗合理利用,推进非遗保护设施建设等方面。《方案》明确提出:创建一批文化生态名村、名镇;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持全省领先地位,培育3—5个产值5亿元以上和一批产值亿元以上的传统工艺支柱项目;非遗传承人群累计培训300人;市级层面打造“单县羊肉汤”“工笔牡丹画”“东明粮食画”等具有较大影响的非遗展示传播品牌,每县区结合工作实际打造1个具有较大影响的非遗展示传播品牌;非遗展示体验中心、非遗传习所达到200个,每县区非遗展示体验中心、非遗传习所达到20个。
《方案》还明确了八项重点任务:夯实非遗保护工作基础;健全非遗项目科学管理体系;优化壮大非遗保护人群;分类保护,加强保护性传承和传承性保护类项目传承发展;实施传统工艺振兴工程,加强保护性开发和开发性保护类项目传承发展;推进非遗区域性整体保护;创新非遗展示传播方式;加快非遗基础设施建设。
另外,分类保护是《方案》的一个创新点,根据非遗特点和存续状况,精准施策,按照保护性传承、传承性保护,保护性开发、开发性保护“四种形态”进行分类保护。
下一步,菏泽各级各相关部门将根据《方案》要求,以“科学保护、提高能力、弘扬价值、发展振兴”为主要任务,推进非遗保护传承见人见物见生活,使非遗保护成果更好、更多惠及人民群众,让非遗在新时代焕发出新光彩、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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