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3人被处分
本报讯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姜培军) 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开展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为进一步传导压力,形成震慑,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
单县张集镇谢张庄行政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民委员会主任杨旭非法截留孤儿基本生活费、违规处置村集体资金等问题。2012年至2016年10月,杨旭利用协助张集镇政府为本村村民办理孤儿基本生活费的职务便利,擅自截留某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银行存折,先后领取该孤儿基本生活费3.1万元,其中个人侵吞1.9万元。2004年11月,杨旭等村干部将本村闲置的小学校舍地面建筑物及地表附着物出售给本村村民曹某;2001年至 2019年,杨旭将本村集体土地出租给本村村民李某,两项款项共计5.04万元,由杨旭个人保管,用于村务支出,但其既未建立收支账目,也未向群众公示公开,严重侵害了群众知情权。2019年7月,杨旭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成武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徐福允在扶贫帮扶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徐福允作为成武县张楼镇大陈楼行政村脱贫户陈某的帮扶责任人,工作中不认真、不细致,对该贫困户情况掌握不精准,未能及时发现陈某夫妇在存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居住,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7月,徐福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东明县沙窝镇原民政助理员王永生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办理低保等问题。2011年至2013年,王永生违规为其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母亲、妻子办理低保,三年间二人违规领取低保金7003元。2012年1月至2015年12月,王永生违规将沙窝镇敬老院院民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套取低保金121970元,用于该院经费支出。2016年至2018年,王永生违规将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沙窝镇工作人员赵某的哥哥及妻子纳入低保范围,致使二人违规领取低保金8640元。王永生还存在对抗组织调查等问题。2019年8月,王永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调离民政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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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单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