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380余万人喝上“黄河水”市水利局做客“政务服务热线”,解答市民关心问题

牡丹晚报 2018-10-10 10:19 大字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艳粉

10月9日,市水利局副局长刘银生带领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做客 “政务服务热线”,就今年以来菏泽市水利工作进行介绍,并就市民关心的城乡供水一体化、重点水利工作进展、引黄农业水价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城乡供水一体化”供水格局基本形成

据介绍,目前菏泽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供水格局基本形成。市水利部门继续实施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全面开工单县、鄄城、东明3个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改善22.7万人的饮水条件;加快推进城乡供水水源转换,全市有380.19万人喝上了黄河水,占总人口比例达到43.84%。其中菏泽城区、东明、巨野、成武等城区已转换为黄河水。

另外,菏泽市重点水利工作进展顺利,水利部门加快推进雨洪资源工程建设,单县大沙河水库、郓城杨庄集水库、定陶田集水库施工加快推进;大中型灌区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按要求进度推进,闫潭灌区、谢寨灌区分别完成投资2120万元、50万元;精心组织实施9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完成总投资的93.05%,工程进度明显快于全省平均水平。

不直接用黄河水灌溉也需缴纳水费

刘银生介绍,菏泽市当地水资源缺乏,人均243立方米,仅相当于全国人均水平的九分之一。近年来,菏泽市年平均引黄河水14.2亿立方米,相当于当地地下水可用量,很好地弥补了菏泽市水资源的不足,对菏泽市农业灌溉、农业丰收发挥了巨大作用。

引来的黄河水主要作用表现在两方面:一是直接用于农业灌溉,这是可以看得到的。通过河道沟渠将黄河水直接送到田间地头,实现自流灌溉或机械提灌。二是补充地下水,发挥补源作用,这是看不见的。

菏泽市抗旱方针是 “以河补源,以井保丰”。在灌溉期,通过农田灌溉的下渗回归和河道、沟渠的侧渗,补充地下水,提高地下水位,避免了干旱季节大量抽取地下水造成水位大幅下降、机井大量吊空报废的问题;在非灌溉季节也大量引水,将黄河水蓄到河道、沟渠、坑塘里,通过河水下渗,补充地下水源。

据测算,每年从河道、沟渠内渗到地下的水量就占总引水量的1/3。全市设计引黄灌溉面积715万亩,加上补源面积达到900多万亩。因此,个别地方虽然没有直接用上黄河水灌溉,但由于黄河水的补源作用,使用的井水也有一部分来自黄河水,也间接使用了黄河水,因此缴纳一定水费是相对合理的。

引黄农业水价实行最高限价

目前,菏泽市水费按照市物价局、水利局、减负办《关于继续执行引黄灌区农业用水终端水价最高限价的通知》(菏价格发[2009]5号),菏泽市引黄农业水价不得超过终端水价亩次最高限价,沿黄县区每亩次不超过8元,非沿黄县区每亩次不超过6.5元。

根据2006年12月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引黄工程终端水价原则按0.1元/立方米征收,具体终端水价标准均由各县区制定。水费由各村按照县区政府确定的水价标准统一收取,上缴到乡镇经管站,然后再逐级上缴到县区财政部门;使用市级工程供水的,将所需水费上缴到市级财政部门。市县收取的水费由市县财政部门纳入预算外管理,主要用于支付黄河水资源费、运行管理费、工程建设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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