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菏泽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31名委员,2019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主要包括:《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清理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租房提取额》《恢复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对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实行罚息》《调整异地贷款和个体工商、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时限》和《把兴业、威海、农商银行菏泽分行纳入住房公积金合作银行》。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额事业单位,设9个科,11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62人,其中,在编95人,非在编67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9年,新开户单位920家,实缴单位4816家,净增单位717家;新开户职工4.72万人,实缴职工34.55万人,净增职工2.93万人;缴存额46.79亿元,同比增长31.29%。2019年末,缴存总额226.0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6.10%;缴存余额142.5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3.47%。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0家,比上年增加1家。
(二)提取:2019年,提取额19.69亿元,同比增长29.20%;占当年缴存额的42.08%,比上年减少0.68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83.4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0.87%。
(三)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3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5万笔45.5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0.54%、27.61%。
2019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0.22亿元。
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05万笔172.17亿元,贷款余额141.39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29.00%、35.95%、33.27%。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9.17%,比上年末增加7.29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0家,比上年增加1家。
(四)资金存储: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4.23亿元。其中,协定存款4.23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9.17%,比上年末增加7.29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9年,业务收入40970.11万元,同比增长29.22%。存款利息1489.2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9479.77万元,其他1.08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9年,业务支出18656.46万元,同比增长22.36%。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7467.07万元,归集手续费4.61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184.72万元,其他0.06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22313.65万元,同比增长35.58%。增值收益率1.73%,比上年增加0.17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7059.62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724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530.03万元。
2019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430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568.34万元。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8277.04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1581.04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2602.35万元,同比下降25.27%。其中,人员经费1103.02万元,公用经费885.37万元,专项经费613.96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51.36万元,逾期率0.04‰。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不低于贷款余额的1%提取。2019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7059.62元。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8277.04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2%,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18%。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17.49%、9.27%和31.29%。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2.33%,国有企业占9.05%,城镇集体企业占1.49%,外商投资企业占0.7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1.2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07%,其他占2.06%。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1.85%,国有企业占12.11%,城镇集体企业占1.64%,外商投资企业占1.4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5.5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91%,其他占6.45%;中、低收入占99.29%,高收入占0.71%。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1.10%,国有企业占7.59%,城镇集体企业占1.95%,外商投资企业占5.4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5.4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29%,其他占24.18%;中、低收入占99.88%,高收入占0.12%。
(二)提取业务:2019年,7.56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9.69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7.46%(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8.3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6.92%,租赁住房占2.14%,其他占0.02%);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2.54%(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7.9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02%,出境定居占0.17%,其他占1.38%)。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97%,高收入占0.03%。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78.53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7.09%,比上年末增加0.47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75825.16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87%,90-144(含)平方米占78.88%,144平方米以上占18.25%。购买新房占97.31%,购买二手房占2.69%。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3.90%,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6.1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3.76%,30岁-40岁(含)占40.00%,40岁-50岁(含)占27.95%,50岁以上占8.29%;首次申请贷款占97.67%,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33%;中、低收入占99.82%,高收入占0.18%。
2.异地贷款: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379笔8880.80万元。2019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56065.3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32764.67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29.88%,比上年减少0.70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经管委会审议通过,中心将兴业银行、农商银行菏泽分行纳入住房公积金合作银行,办理缴存贷款业务。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政策调整情况:本市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限额:按不超过菏泽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8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标准,确定2019年度缴存基数上限为15132元,单位和个人最高月缴存额分别为1816元。菏泽中心缴存基数下限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18〕80号)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1550元,单位和个人最低月缴存额分别为78元。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全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不低于5%,不高于12%。
2.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适时出台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一是继续加大支持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租赁菏泽城区商品住房的,当年提取额度提高到15000元;租赁菏泽县城商品住房的,当年提取额度提高到12000元;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二是出台《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职工离职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的通知》,针对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仍无新就业单位或新就业单位未建制缴存,职工个人无继续缴存意愿的,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银行卡即可申请办理销户提取,不再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离职证明)。
3.当年住房贷款政策调整情况:恢复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异地缴存职工、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单职工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20万元,双职工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最长贷款年限为异地缴存职工和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存人员的贷款年限计算至法定退休年龄,不再顺延。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一是精简办事材料。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出台《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取消业务办理要件材料复印件和扩大“全市通办”业务范围的通知》,推行“减证便民”政策。精简办理要件,推行电子化采集方式,取消了公积金业务办理材料复印件和职工收入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是优化办事流程。优化业务流程和审批手续,在服务大厅设置综合柜员窗口,实现一窗受理、一次办结。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通办,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下放审批权限,落实具体措施。优化合作楼盘准入方式,实行容缺受理模式。在企业出具情况说明或不影响正常审批的前提下,可以容缺审批通过,缺少的资料事后补充。
三是加快大数据信息化平台建设和征信系统建设。实现了与民政、工商部门的信息共享,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接工作有序推进。
四是加快网上营业大厅建设。完善网站,开通网上大厅(手机版、网络版),手机APP等,方便职工线上办理,丰富网上办理业务品种,使住房公积金归集支取部分业务、公积金贷款额度测算、贷款信息查询、提前还款等业务均可网上办理,方便广大缴存干部职工。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接入工作的通知》(建办金函[2019]36号)文相关要求,经中心与信息系统建设单位、山东省建设银行分行、住建部数据平台项目组的积极推进,菏泽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于2019年5月1日首批成功接入住建部数据平台并完成数据报送。
2.强化网络安全管理。今年以来,中心先后增加了堡垒机、审计设备、上网准入设备等硬件设施,加强了信息安全方面的保护措施。采购并使用360安全软件,系统安全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提升。
3.推行纸质材料档案电子化。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相关业务办理过程中,形成的纸质业务档案,通过扫描或拍照等方式上传至业务管理系统,形成业务电子档案。通过规范业务档案电子化管理,实现了业务办理和档案管理的一体化,为住房公积金业务健康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获荣誉情况:
中心所获荣誉情况:一是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复查合格。二是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管理部被省住建厅评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创建优胜单位”。三是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武管理部服务大厅、鄄城管理部服务大厅被省住建厅评为“全省住房公积金行业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四是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被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评为“书香机关”。五是中心选送的《幸福中国一起走》合唱节目荣获国庆70周年市直机关歌咏比赛二等奖,在所有市直单位中排名第6。六是拍摄的《我和我的祖国》快闪视频被选入“学习强国”平台。七是2019年10月29日,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菏泽市文明礼仪风采大赛中获得“优秀组织奖”。八是中心官方网站被市委宣传部评为菏泽市“文明网站”。九是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武、郓城管理部分别被成武、郓城县总工会评为工人先锋号。
职工所获荣誉情况:2019年,胡莹莹、李通、刘欢欢、高香、王通五名同志被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为“全省住房公积金行业文明服务标兵”;冯善兵同志被市委宣传部评为“菏泽市学雷锋标兵”;冯涛同志获得成武县总工会“五一劳动奖章”;胡佩华同志被鄄城县总工会评为“鄄城县优秀工会会员”;侯桃李同志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庞志伟同志获得共青团菏泽市委、菏泽市青年联合会“第五届菏泽青年五四奖章”;张丽涛同志被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评为“书香之家”;宋国秀同志被民革菏泽市委评为优秀党员;刘炳华同志被“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评为学习强国优秀组织者;李通、权丽娜2名同志获得“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学习标兵”荣誉称号。
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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