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还在收社会抚养费?“政策反射弧”不能太长
还在征收社会抚养费?在全面放开二孩、中国人口政策发生了大转变的多年之后,在中国面临严峻的老龄化问题的当下,还在征收社会抚养费?
山东菏泽成武县法院2月10日发布一则公告:对农民工王某华、刘某花夫妻俩生三孩强制执行社会抚养费22957.86元,甚至冻结了他们微信零钱账户里的131.68元。
这次由法院出面澄清,有一些“顶雷”的意味。因为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当地计生部门作出的决定,只是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处罚”决定,法院必须依法受理。
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虽然表面上“合法”,但是否合理?是否有助于配合国家层面上鼓励生育政策?是真的严格执法,还是地方计生机构“执法惯性”太强?
事实上,收社会抚养费的“扳机”,还是紧紧握在计生机构手中,哪怕在政府机构改革之后,“计生”两字不再留存于现行的“卫健委”名字中,但是一些基层计生机构还是没有把工作重点从之前的“防超生”转向人口服务上。
的确,到目前为止,全国层面还没有全面放开生育,生育三胎的行为还是有违相关政策的。但是,收这几万块钱社会抚养费,事小;影响了国家层面鼓励人口生育,事大。古代有所谓“立木取信”之说,个别基层计生机构还在热衷于“罚超生”,本身就向全社会释放了混乱的信号,没有体现中国人口政策的转型,甚至可能是以部门利益绑架国家人口政策的改变。
事实上,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时任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曾表示,对于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前,对于超生二胎的,已经依法处理完成的,“应当维持处理的决定,尚未处理或者处理不到位的,由各省市自治区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政府部门已经充分表达了“灵活”的意向了,关键是地方计生机构能不能跟上,应对中国人口政策大转型的“反射弧”不能太长。
2017年3月,浙江高院曾再审过两起因“抢生”二孩被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之后计生部门承诺不再征收。今年,山东德州的郑先生要求退回6.7万社会抚养费一案,已经由最高法立案再审。无疑,在国家司法机关正对征收社会抚养费,进行更严格的司法审查。
中国正面临人口红利锐减、老龄化、少子化的严重问题,所以中国人口政策的大环境正在发生改变,虽然很多政策调整难以做到一蹴而就,个别基层进行机构还是应该及时转变思路,不能够拿老黄历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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