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入住酒店莫名昏迷,该谁担责?酒店:两次敲门督促退房无果,不应承担相关责任;律师:酒店应尽安全保障义务

牡丹晚报 2018-04-05 11:32 大字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牛 腾

昨日,家住济南市的李先生拨打牡丹晚报新闻热线反映,他的妹夫马某某出差到成武县,于3月28日凌晨0点26分入住成武县舜和国际酒店,18个小时后被发现在酒店卫生间内昏迷,医生称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如今,马某某治疗费用已花去5万余元,而酒店方却表示,服务人员两次敲门提醒无果,不应承担相关责任,“我们无法接受酒店方的说辞,希望讨一个说法。”

男子凌晨入住酒店,被发现时已昏迷

李先生介绍,他的妹夫马某某在网上预定该酒店,入住时间为一天,3月28日中午12点退房。期间,家属一直无法联系上他。3月28日下午,马某某家人联系到该酒店,让工作人员查看是否退房,这才发现,马某某趴在卫生间的地面上昏迷了。

随后,马某某被紧急送往成武县人民医院接受救治,医生表示,伤者情况严重,需要马上做开颅手术。手术从3月28日晚8点多一直做到29日凌晨1点多。目前,马某某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已没有了自主呼吸能力,瞳孔放大,血压下降,全靠呼吸机和升压药来维持生命。

“我们进入入住房间发现,床上被褥没有任何压躺的痕迹,我猜测,妹夫当时进入房间后,直接进入了洗手间,地滑导致了摔倒。医生说,他是慢慢流血,由于时间过长,才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李先生说,“酒店应该做好防滑措施,保障客人的人身安全,到达退房时间也要提醒客人。12点就该退房,到下午6点多,客人既没有退房,又没续住,酒店方却不管不问,导致伤者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3月28日下午,马某某的家人报了案,警察到现场做了勘验。

“出事后,酒店方没有出面,也没来医院看望,这让我们很生气。”李先生说,“4月3日,我们找到该酒店负责人,她带着我们在事发房间转了一圈后表示,一切都是正常经营,酒店方不应该承担责任。”

“目前,马某某的各项指标都在下降,生命垂危。”马某某的主治医师张先生说,入院时,马某某的情况十分严重,他的面部左侧和膝盖、脚踝处都有外伤。张医生表示,目前还无法确定伤者是由何原因导致昏迷,只能等尸检报告出来之后才能判定。

“妹夫这么年轻,家里人都不舍得。”李先生表示,为了抢救马某某,亲朋好友七拼八凑的5万元钱也花光了,“酒店方一直不予理睬,我们要讨个说法。”

酒店:两次敲门督促退房无果,不应承担责任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了成武县舜和国际酒店负责人。“马某某的朋友说,当天晚上8点多就和他分手了,他凌晨1点多才来到酒店入住,是不是喝酒了,还是劳累过度?”该酒店负责人说。

“3月28日下午两点多,酒店服务员敲门提醒客人退房,结果听到房间内有打呼噜的声音;下午三四点钟服务员再次提醒,还是没有回应,且房门反锁着。”该酒店负责人说,“以前出现过类似情况,我们提醒还被客人责怪,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也不能强行破门而入。另外,马某某入住酒店时,付了100元押金,这些钱足够他的钟点房费用。”

“酒店各种设施都在正常运行,每个房间的洗手间也都有‘小心地滑\’提示牌。当天,他入住酒店后根本就没往床上躺,直接去了洗手间。他肯定有心血管类的疾病,现在出事了赖上酒店了。警察天天过来了解情况,严重影响我们的正常生意,俺还不知道找谁去呢!”该负责人说,“出事后,我们去医院看望过伤者,当时正在抢救,医生拦着不让进。另外,我们也不认识伤者的家属,后来他们在网上发帖,对酒店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谁还敢再去探望?如果讨要说法,请走法律程序。”

律师:酒店应对宾客尽安全保障义务

对此,菏泽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逢松表示,伤者与酒店之间存在合同关系,酒店应当对宾客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第一,在房间湿滑地方设置地滑提示;第二,有没有对宾客住宿安全方面的巡查 (查房等);第三,事发后,有没有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另外,伤者自身有无疾病。

“报案后,公安机关对现场勘验后进行定性,如果是民事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无法协商可以提起诉讼。”刘逢松对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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