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滩内树木 确保行洪通畅
3月3日,在东鱼河曹县韩集镇杨集村河段两侧,村民拿着铁锹,正把在河道及滩地上违规种植的绿化树木移植到别处,不久之后,这里将会种上其他农作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和岸线的利用,应当符合行洪、输水的要求, 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禁止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
河道及滩地是洪水下泄通道,由于一些群众法律法规观念淡薄,洪涝灾害防范意识差,在河道田地种植树木等高秆作物,雨季来临时将阻碍洪水下泄速度,同时,洪水中的枯杆、树枝、污染物在下泄过程中汇集,将进一步阻碍洪水下泄流速,抬高洪水位,威胁堤防、水闸、桥梁等水工建筑物安全,对周边村庄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
“韩集镇杨集村严格按照县、镇河长办要求,加强对辖区内东鱼河河道的管理力度。通过宣传引导,让群众意识到在河道滩地种植树木、堆放杂物等会影响河道行洪安全,并自觉将树木进行移植回填处理,保障河道行洪畅通。”韩集镇杨集村支部书记张卫东说。
为有效保护东鱼河水域生态环境,杨集村通过广播宣传及张贴告示的方式,大力宣传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种植影响行洪的高秆作物,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同时,对河道已有乔木或高秆作物,限期由树木所有者连根清除,并回填夯实,以保障河堤安全。连日来,韩集镇杨集村共清除了杨树800余棵、绿化树木600余棵,确保了东鱼河河道的行洪安全。
“根据省市开展妨碍河道行洪排查整治工作要求,曹县河长制办公室抓重点、早部署,对东鱼河、东鱼河南支等有堤防的河道河口、滩地内树木清理工作进行督导。各镇街早动员,村级河长向种植户耐心讲解国家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种植户在适宜季节进行了移植或出售,减少了损失。”曹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主任王福德说,“下一步,曹县水务部门将继续做好宣传工作,引导群众改变种植结构,合理合法耕作滩地,杜绝滩地植树行为再度发生。”
违规树木被清理后,东鱼河河道两侧露出初始的“面容”。滩地整洁、有序,初春的麦苗与东鱼河内清澈的河水相互映衬,乡村景色更加宜人。通过治理,东鱼河、东鱼河南支河道、滩地内树木已经基本清理完毕,保障了河道行洪通畅。记者 张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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