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提存物通知书公告
胡金:
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于二〇 二一年七月十五日根据《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0)鲁 17 行初 510 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1)鲁行终 743号、《曹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曹政征补字[2019]第 26号,将应交付你的人民币玖拾贰万壹仟零伍拾叁元整的房屋征收补偿款,提存于我处,给你多次送达《领取提存物通知书》,见不到你本人,请你于公告之日起五年内,持相关证明到山东省曹县公证处领取,如果你在规定时间内不领取,该补偿款人民币玖拾贰万壹仟零伍拾叁元整将上交国库。
曹县公证处地址:曹县赣江路西段路北曹县司法局大门西侧。
电话:0530-3210676邮编:274400
山东省曹县公证处
2021年10月25日
新闻推荐
“有了法院执行局同志来行讲授的法律知识,我们能少走很多弯路。”菏泽曹县某银行的负责人对曹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送法”进...
曹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曹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