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辱骂防疫人员,法律严惩不贷
近日,大连市甘井子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大连湾某核酸检测点有人殴打防疫人员。经查,庞某因故意插队、不配合疏导被防疫志愿者现场控制。随后,其父亲、姑姑、表弟赶来,殴打辱骂防疫人员,掀翻核酸检测器材,致检测工作无法继续进行。四人因寻衅滋事,被依法行政拘留。
庞某与家人将个人心计置于公共秩序之上。更恶劣的是,三名“后援”登场,上演“全武行”,令检测工作“停摆”。这已不能用“冲动是魔鬼”来解释,人多势众、殴打辱骂、掀翻破坏,表现出深深的痞气、“谁也别好过”的戾气、破坏防疫的邪气。
是可忍,孰不可忍。早在2月10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就联合出台意见,要求依法严惩十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暴力伤医犯罪、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赫然在列。
谁对此置若罔闻,谁敢公然挑衅防疫红线,必然要接受法律严惩。家住上海虹口的王某某拒不佩戴口罩,对社区防疫人员大打出手,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山东菏泽曹县的韩某某因撕扯、殴打、侮辱、阻碍防疫人员执行职务,构成妨害公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众志成城,同舟共济,未必都是以宏大、英勇、献身来呈现。对普通市民来说,听从安排、有序参检、佩戴口罩、保持距离等,也是在为战“疫”做贡献。盛夏时节,烈日当头,穿着防护服的防疫人员汗如雨下,哪怕只是对他们投去善意眼神、给予基本尊重,都是一种助力。众人点滴助力,将汇聚成人民战“疫”的澎湃力量。与此对应的是,对各类涉疫违法犯罪,法律和公众也将“零容忍”。据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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