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检监察机关发出建议书 压实主体责任 督促全面整改

菏泽日报 2020-03-27 12:04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高国庆记者臧宾)曹县纪检监察机关严格履行监督首责,把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和纪检监察建议作为将“监督挺在前”的重要手段,以强有力的监督,层层压实被监督单位主体责任,做好“再监督”文章。2019年以来,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发出建议书21份,提出建议34项。

在审查调查和专项督查等工作中,该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紧盯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等重点工作,充分把握监督执纪监察特点,对在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中发现的,或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日常监督检查、政治巡察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需要整改落实的事项,找准症结,开列清单,对党员和监察对象所在单位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建议,责成主责部门认真分析成因,找准在制度上、管理上的漏洞,以点带面推进工作。

按照“谁承办、谁督办”的原则,承办部门针对建议书执行情况、限时要求、建章立制等内容,以电话跟踪、现场检查等方式,督促及时全面整改,让建议落实落地。根据整改落实反馈情况,对被建议单位进行回访和抽查核实,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案一整改、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反馈的工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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