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平台 创新模式 培育主体 宜州助推消费扶贫提档升级

河池日报 2020-04-08 05:44 大字

宜州讯“罗书记,周末帮带50斤红皮花生回来,放到门卫室。”“我要5斤野蜂蜜,帮带到电信公司。”……近日,宜州区福龙瑶族乡高山村驻村第一书记罗克林的微信亲友频频给他留言,委托代购山里的农特产品。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高山村群众通过消费扶贫平台线上下单、线下帮扶干部“以买代帮”的方式疏通农产品销售渠道,销售额5万多元。

近年来,宜州依托贫困山村生态特色农产品优势,从产业链上下游着手,大力实施消费扶贫,通过搭建平台、创新模式、培育主体“三板斧”,着力打通贫困地区生产的优质绿色农副产品在生产、流通、消费等各环节的痛点堵点,建立长期稳定的产供销机制,推动贫困农户、村集体和企业共赢发展。

搭建平台,山村秒变农贸市场。宜州针对刘三姐镇、福龙瑶族乡、三岔镇等乡镇的部分贫困村众多农副产品销售难问题,引导村民成立合作社、吸收企业进驻等方式搭建消费扶贫平台,保价收集贫困户家中的花生、玉米、黄豆、猪、牛、羊、鸡等农产品,重新包装后推出“上市”,把山村变成农贸市场,接受顾客提前预约下单和现场参与消费。

福龙瑶族乡高山村龙在屯贫困户罗彩强自从搭上消费扶贫快车后,家里的黄豆、玉米、花生等农产品销售收入达1.07万元。今年他种植黄豆、玉米、花生共11亩,猪牛存栏8头。“我们离集市较远,现在帮扶干部帮我们销售,在村里就能够卖得好价钱,这让我们看到了致富的希望。”罗彩强兴奋地说。

模式创新,“以买代帮”拓宽市场。宜州充分利用党员能人带头作用,建立种养专业合作社,规范贫困户的种、养、收、加工、销售“一条龙”运作机制,借助电商网络和行业协会优势,通过开展直供食堂、定向采购、优先选购等活动,组织动员爱心企业、团体等社会力量采取“以买代帮”等形式采购或推销贫困地区农产品;在超市商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公共场所,开设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专区、专柜,积极开展“买产品、献爱心、促脱贫”消费扶贫活动;倡导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到农产品原产地认领贫困群众种养项目,体验消费扶贫。

刘三姐镇乍洞村驻村第一书记谢万举利用微信朋友圈发布贫困户农产品信息,接受顾客订单,既当推销员,又当外卖小哥。他说:“我们第一书记下村工作收集的农产品,统一放到脱贫车间,更好地带动产业发展,覆盖面越来越广。”

“农户种出来的农副产品,公司跟他们签有回收协议,通过电商平台帮他们销售出去,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广西河池阿牛妹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韦菊清说。2019年,宜州构建区、乡、村三级电子商务服务网络,推动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举办应季农产品“田头产地”产销对接、龙头企业订单合作、农批市场与县域产销对接等销售活动,进一步打开贫困地区农产品销路,拓宽消费市场,电子商务交易额达1.5亿元,其中,农产品网上销售额达5800多万元,惠及贫困户1800人。

培育主体,增强造血功能。农户单打独斗,终究是小打小闹,无法满足消费需求,也不利于贫困村脱贫产业的长足发展,为此,福龙瑶族乡高山村驻村第一书记罗克林在村里建立了“和兴种养合作社”,强化高山土特产品牌建设,将大山里的产品销往全国各地。2019年,合作社销售山里的土猪、土鸡、黄豆、玉米、花生等农特产品总额达13.3万元,涉及贫困户120户。

宜州区围绕“十大百万”扶贫产业工程,开展“一村一品”建设,鼓励乡镇联合创建区域性特色品牌并申报贫困地区农产品品牌目录,提升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同时,大力支持贫困地区立足资源和产业基础,培育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到贫困地区建立原料生产基地和农产品加工基地,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龙头企业+合作社+示范基地(订单)+贫困户”等经营模式,实现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农户的深度融合,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带动贫困农户脱贫致富能力。

目前,宜州已成立新型经营主体1004家,其中,村民合作社210家、重点龙头企业1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704家、家庭农场74家;建成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166个,65个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均达4万元以上。

(莫电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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