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主擅自堆放垃圾被罚

河池日报 2019-06-26 09:06 大字

宜州讯日前,宜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查处了一起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堆放垃圾的违法案件,店主被处以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6月19日上午,该局接到群众举报称,18日晚有人趁着天黑,在金宜大道宜畔路口附近乱倒垃圾。城管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大量垃圾堆放在辅道上,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还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在附近设置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车辆注意行车安全,并对案件开展调查。

经调查,此处垃圾为某旧货回收店堆放。城管执法人员对店主进行询问,店主也承认是其占用城市道路堆放店内清理出的垃圾。城管执法人员要求店主立即清理干净路面,并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四十二条,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堆放垃圾的个人处以300元罚款。(周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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