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存储131桶炼油废渣造成160多吨土壤受污染,宜州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 当事人狱中通过媒体向公众道歉

河池日报 2019-05-06 08:30 大字

本报讯(记者莫智韦颖婕)“本人法律意识淡薄,造成环境污染,在此向社会公众,特别是河池市宜州区刘三姐镇冬田村社坡屯的群众诚挚道歉。”4月26日,本报刊登的一则道歉信引起了读者的广泛关注。

一名署名为“韦荣军”的致歉人公开向宜州区刘三姐镇冬田村社坡屯群众道歉。一封短短的道歉信,何以引发社会这么大的关注?

4月30日,记者在监狱的会见室见到刊登道歉信的当事人——正在服刑的韦荣军。说起这事,他面带愧色地说:“我错了,我不该将有害炼油废渣露天堆放。通过媒体,我真诚地对村民们说一声‘对不起’!”

2016年7月,韦荣军等人租下社坡屯的一块空地,打算建沥青提炼厂,并挖了一个500多立方米的土坑。同年8月,韦荣军请来钩机,将131桶总重22.27吨的炼油废渣吊卸至土坑内。因炼油废渣泄漏到地上,造成野草枯萎。

2017年8月22日,宜州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在巡查时发现了这批污染物。经检测,这批炼油废渣属腐蚀性危险废物。为保障公共环境安全,该局委托具备处置资质的第三方对这批危险废物及受污染的土壤进行处置,共清理受污染的土壤166.84吨。

2018年12月17日,宜州区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对韦荣军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除民事赔偿外,韦荣军还须在媒体上向公众道歉。宜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后宣判:韦荣军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赔偿应急处置费、检测费近60万元,并处罚金10万元;在河池市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道歉。

韦荣军成为河池市因污染环境在市级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道歉的第一人。

如今,在社坡屯木材加工厂附近,曾经的大坑早被填平,几排水泥架上正晾晒着一张张木板,地上的野草绿意盎然。

“当时,我们站在十几米外,就能闻到一股浓烈的刺鼻气味。经过治理后,被污染的土地恢复了原样。”指着曾被污染的土地,宜州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严代明说。

严代明介绍,当事人非法从外地将炼油废渣运到宜州,试图通过二次加工将这批高污染物“洗白”后获利,社会影响恶劣。

“这起案件的判决,对今后破坏生态环境的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具有参考和借鉴意义。”宜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王俊表示,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个公民的责任。

宜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红欣说:“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对个人提起公益诉讼,在河池尚属首次,体现了司法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效果。提起公益诉讼,对环境破坏行为实行零容忍,增大违法成本,势必能震慑潜在的污染者,保护好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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