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州发现340多年前庆远府官署 砖木结构保存完整,青砖墙体坚实无缝,石头门槛油光可鉴 占地面积约55平方米,最后一次重修距今148年 韦英宁 莫晓靖 文/图

河池日报 2019-04-09 08:49 大字

?几名干部、市民在庆远府官署瓦房内部参观。

▲线条粗犷而又精细的水缸。

纯铜制作的火笼。

4月1日,宜州区政协主席韦茂明组织政协文史研究员及区文化、文物管理等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考察老城区一处最新发现的古老建筑。经勘察推断,此处三间砖木结构瓦房为清朝康熙十二年(1673)复建,同治十年(1871)最后一次重修,为庆远府官署用房。旧房现为何姓人家后院,其宅中还收藏有数件不知年份的物件。

此处廨署位于城区县前街59号,距庆远镇政府大门距离约40米,坐北朝南,位于何家楼房后面,地面高出前楼地面1.6米左右。房子为东西横排三间,中间略宽,为3.3米,两侧各宽约2.6米,南北长6.5米,面积约55平方米;共有8根榉木柱子,一大一小,两两一组,大的周长50多厘米,小的周长30多厘米,共同作为房屋内部重要支撑。每根柱子都开凿有多个榫眼,疑为分隔房间所用。房高在5米左右,三面青砖墙体,坚实无缝,厚度达32厘米,北面留一后门,宽约83厘米,高为2米。墙体内侧用稻草和泥批荡,地面青砖铺砌,南面门槛石头已严重磨光。屋顶横梁上墨书两行文字,除东头二、三字模糊不清外,余皆清晰可辨。东头为“大清(此处后面字迹已漫失)十年岁次辛未季秋”;西头为“署庆远府事晋阳文重修”。

经查道光版本《庆远府志》得知,庆远府清朝官署始建于顺治十八年(1661),原为姓郑的千户旧宅,遭兵毁后于康熙十二年(1673)复建,乾隆四十二年(1777)、嘉庆六年(1801)先后两次重修。据此推测,漫失的文字当为“同治”两字,因同治十年为农历辛未年。

据宅主何宝若女士介绍,庆远府官署旧房为其祖父所购,至今已居住到第四代人。西面原来还有一间,因祖父医病所需不得已卖给一姓董人家(现已无人居住,破损严重,长期关锁)。官署前面原有一块60多平方米的平地,1992年被挖低修建楼房。官署长期被隐居于五层半楼房之后,大体一直保留原貌,只是每隔两三年进行捡漏补瓦。

此处官署为庆远府自设置至结束后唯一保存至今的建筑,其历史文物价值不言而喻。

何宅目前尚收藏有几件与庆远府署可能有关的物件:两张近两米长的沙发木椅、一个铜制火笼、一口大水缸、一个老木柜、一个中药铁碾槽、一个老挂钟。特别是那口大水缸,花纹精细,典雅厚重,顶部直径76厘米,底部50厘米,高55厘米,外围周边有粗而深的条纹和一些花草图案,为何家所珍爱,几次被打裂仍修补如旧。尤为让人稀奇的是,水缸上沿雕刻有鱼虾、青蛙、螃蟹(皆为原烧制时所绘),纹路清晰,栩栩如生。据何家人介绍,此水缸原为养鱼所用,从祖辈一直沿用下来,不知其产于何年何地。

据史书记载,宜州于汉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始置定周县,县治在今庆远镇。唐时设宜州,宋度宗咸淳元年(1265)庆远军升为庆远府,领五县十羁縻州。元时改为庆远南丹溪洞等处军民安抚司,明清复为庆远府。官署四周建有楼阁小室荷塘等,均已不见踪影。周边民房原来多为泥瓦房,今已所剩无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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