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州一男子 入户盗窃400元被判6个月并罚2000元
宜州讯宜州区的无业男子乔某宽整日游荡于街头巷尾,尽干些偷鸡摸狗的营生。日前,宜州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乔某宽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乔某宽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退赔被害人黄某400元。
2017年12月21日11时许,乔某宽窜至同屯邻居黄某家中,将黄某放在一个木箱中的存折盗走。后乔某宽持该存折到宜州农村合作银行洛西支行将存折内的400元取走。
据悉,乔某宽曾因犯收购赃物罪于2006年4月5日被宜州法院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乔某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乔某宽犯盗窃罪的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乔某宽具有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为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陈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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