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卖出10年后反悔 一家3口赖在屋内被拘
宜州讯 宜州区一退休职工将自己的房改房卖给侄女一家10年后反悔,经两级法院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近日,宜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黄某、罗某夫妇强占在申请人李某夫妇位于庆远镇山谷路的房屋进行强制腾房。
被执行人黄某是某单位退休职工,2001年黄某将其位于宜州区庆远镇山谷路的房改房出让给李某夫妇,双方协议房屋价款为1.5万元。2001年李某夫妇住进该房屋并于2002年至2004年分3次付清房款给黄某。2004年,李某夫妇与黄某签订了《买卖协议书》。
2013年10月,黄某夫妇以该房屋不是买卖而是借用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李某夫妇返还该房屋。经一、二审法院审理,认定双方《买卖协议书》合法有效,驳回黄某夫妇的诉讼请求,并判决其协助李某夫妇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黄某夫妇不服,向广西高院申请再审,法院裁定驳回黄某夫妇的再审申请。
然而,黄某夫妇未经李某夫妇许可,于2015年12月下旬强行撬门入住该房屋至今。同时,李某夫妇已根据生效裁判文书办理了该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
因黄某夫妇一直“赖”在该房内,2017年6月,李某夫妇向宜州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排除妨害。经一审、二审法院判决,被告黄某夫妇应在判决书生效后15日内搬离涉案房屋,并将该房屋交由李某夫妇使用。然而,黄某夫妇并没有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李某夫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多次向其释法析理劝其主动搬离,但被执行人拒不配合。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利和国家法律权威,法院决定强制执行该案。
当天下午,执行命令宣读后,被执行人黄某夫妇及其儿子万般阻挠执法,拒不配合,法院依法对黄某夫妇及其儿子3人进行司法拘留15日。在媒体记者的监督下,执行干警组织工人陆续将已清点的物品搬出房屋,整个执行工作有序推进,执行法官将房屋交到申请人手中,本案执行完毕。 (陈忠强 杨 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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