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江关于有奖举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线索的通告

河池日报 2020-02-03 05:58 大字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相关规定,为贯彻落实金城江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决定从2020年2月2日起设立疫情防控举报电话,并对积极举报有价值防控线索的群众予以奖励。现将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报对象

(一)2020年1月16日以来,从湖北省来金城江区人员和去过湖北省后返回金城江区人员,其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向所在乡镇(街道)或村(社区)登记并刻意隐瞒相关信息的行为;

(二)湖北省流入(返回)金城江区人员未按要求实施居家医学观察防控措施的;

(三)密切接触过湖北省返乡人员有发热症状、未全家居家隔离的;

(四)违反疫情防控禁令的情形:1.举办红白喜事、聚餐、聚会、回娘家等群体性活动的;2.举行广场舞、舞龙、舞狮、篮球比赛、文艺演出等群众性文娱活动的;3.旅行社、旅游景区、农家乐(乡村旅游区)、娱乐场所(麻将馆、棋牌室)、KTV、网吧、电影院、游乐场等文旅市场进行营业的;4.进行野生动物交易的;5.学校及各类教育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及校外培训的;6.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控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7.在微博、微信、朋友圈等平台传播谣言的;8.趁疫情哄抬物价、制售假劣药品的;9.私自开展车辆非法营运行为的;10.擅自进行夜市摊点经营的;11.其他影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拨打金城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及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电话(附后)的方式,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线索。

三、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方式举报。举报时应提供举报人姓名(匿名代码)、联系方式以及被举报对象姓名、现居住地址等有效信息。

(二)举报事项应有明确的指向性和较为详细的事实依据。

(三)严禁将道听途说事项或者在媒体上摘抄其他人经历进行举报。严禁伪造、捏造不实信息,严禁诬告、陷害被举报人。

四、奖励标准

举报第1—3类对象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每条给予300元奖励;举报第4类对象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每条给予100元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五、工作要求

(一)对举报人举报的线索,有关乡镇(街道)及指挥部应如实记录,及时受理,做好登记备案,建立举报档案。

(二)对举报人举报的线索,要及时转交相关乡镇(街道)开展查证。有关乡镇(街道)要在2小时内开展查证;情况紧急的应当立即办理。

(三)各乡镇(街道)及指挥部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金城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

金城江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举报电话

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0778—2786359

六圩镇0778—2210111

河池镇0778—2718030

五圩镇0778—2922411

保平乡0778—2952010

九圩镇0778—2732005

长老乡0778—2643221

六甲镇0778—2752253

拔贡镇0778—2666221

侧岭乡0778—2665660

东江镇0778—2775222

白土乡0778—2782228

金城江街道0778—228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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