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致信全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驾驶员 坚决不开“七类车”
本报讯(记者韦剑平通讯员张雪艳)从5月15日起,河池市集中开展为期45天的严厉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飓风行动”。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致全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员的一封信中,要求驾驶员坚决不开“七类车”,确保道路交通秩序良好。
据了解,2018年以来,河池市共发生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死亡事故263起,造成274人死亡。
此次“飓风行动”重点整治摩托车超员、无牌无证、酒驾醉驾、不戴安全头盔、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驾驶改装摩托车(尤其是驾驶摩托车夜间在城区飙车扰民)等7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以及电动自行车超员、醉驾、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无牌等5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据统计,5月15日至19日,全市共查获违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1603辆,其中摩托车1137辆、电动自行车466辆。
为提高驾驶人安全意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致信全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要求驾驶人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做到不开“七类车”,即按期检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车前检查车况,不开“带病车”;身体不适时、服药后不要驾驶,不开“疲劳车”;不超速行驶,不飙车、互相追逐驾驶,不开“英雄车”;保持匀速、按道、靠右行驶,遇弯道时减速慢行防侧滑,不开“急躁车”;超车和掉头时要开转向灯,只有在确保安全后才能超车、变道,不开“抢道车”;严禁酒后、吸毒和无证驾驶,严禁驾车中打手机,严禁图方便逆向驾车,严禁突然变道、突然停车,不开“冒险车”;戴好安全头盔,集中精力驾驶,不超员载人,不开“大意车”。
交警部门表示,“飓风行动”期间,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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