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交警“霹雳”执法练就“火眼金睛” 本报记者 高东风 通讯员 陆蕾旭

河池日报 2019-03-04 08:30 大字

随着整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霹雳行动”的不断深入,市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机智灵活地与涉嫌酒驾或醉驾司机展开了一场场“较量”,一些涉嫌违法的司机在交警的“火眼金睛”面前纷纷败下阵来,受到法律的处罚。

喝自酿葡萄酒竟称是“果汁”

2月26日21时30分许,驾驶员谭某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搭载一名女子由南新西路自西向东驶来,被正在河南岗执勤的交警拦停检查。执勤交警发现两人均有饮酒的嫌疑,于是将男子带至隔离区进行酒精呼吸检测。经民警询问,谭某最终承认自己酒后驾车,“我们喝的是自己酿的葡萄酒,两杯而已。”

然而,随行的女乘客却不肯罢休。“我没喝酒,就喝了点葡萄汁,里面有苹果,都是水果,不算喝酒。”女乘客与执勤民警辩道。

“你们说自酿的葡萄酒不算酒,现在酒精呼吸检测结果显示为44mg/100ml,已属于饮酒驾驶了。”民警耐心解释道。

随后,谭某在民警的教育下,对酒后驾车的行为懊悔不已。

男子酒驾逃跑藏身草丛

2月27日21时许,正在金城中路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的一大队执勤交警韦胜岳发现,一名男子驾驶一辆银色柳微车自西向东驶来,看到民警后,朝九龙山的陡坡冲去,驶入一条居民小巷后躲入草丛中。

执勤人员寻找到一棵树下时,看到一男子平躺在草丛里,佯装昏睡,仔细查看,正是冲卡逃跑的柳微车驾驶员。

原来,当天,男子韦某与朋友在金城江区一酒店吃喜酒后,驾车送朋友返回白土乡,没想到刚出酒楼没多久就遇到交警执勤。

民警将韦某带下山后对其进行酒精呼吸检测,结果显示为69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韦某将面临1000元罚款、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因“隔夜酒”被查出酒驾

2月27日7时50分,民警在金城中路五岔路口开展“早查”行动,一小型轿车驾驶员覃某在呼气检测时,酒精快速排查仪显示为“有酒精”。于是,民警将他带回交警部门做进一步酒精呼吸检测,结果显示为24.9mg/100ml,属饮酒驾驶。

原来,覃某前一晚去酒楼吃喜酒,喝了几杯米酒,22时回到家中又喝了一杯米酒才休息。第二天早上,覃某认为已经解酒了就驾车出门,没想到体内还是存在酒精。

交警部门提醒,驾驶员在前一晚饮酒后,为确保安全,一般情况下最好休息48小时后再驾驶车辆。

据统计,2月26日0时至3月3日6时,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共查处酒后驾驶82起,有力震慑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稳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为广大市民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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