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重拳整治无牌共享电动车目前已依法拖移金城江城区无牌、违停共享电动车80余辆

河池日报 2018-08-10 09:50 大字

本报讯(记者高东风通讯员覃爱丙摄影报道)为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切实预防和减少因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7月以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针对金城江城区街面共享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乱停乱放等乱象问题,积极组织警力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共享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现象专项整治行动。据统计,整治行动期间,交警部门依法拖移无牌、违停的共享电动车80余辆。

记者在一大队采访时了解到,7月初,交警在城区执勤时,突然发现大量无牌照共享电动车出现在街头,且这些共享电动车没有到交警部门进行登记注册和上牌,对金城江城区群众出行和道路畅通等方面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遂决定依法对其进行专项整治。

整治前,市交警支队一大队对共享电动车的交通违法特点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发现市民在驾驶共享电动车出行时,普遍存在速度快、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无号牌上道路行驶、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现象,有较大交通安全隐患。

针对金城江城区电动车违章、违法的实际情况,交警部门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采取强有力整治措施,最大限度将警力投入到路面,全面排查共享电动车违法较多的各路口、路段,对共享电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以推进城市治乱疏堵行动,加强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治理工作。

整治行动中,一大队科学合理部署警力,以金城江区金城中路、南新东路、南新西路、教育路、西环路等为重点路段,对违章停放在路边的无牌共享电动车进行检查,发现无号牌共享电动车的,一律依法进行拖移,并在车辆停放处粘贴《拖移车辆告知单》,告知车主被拖移的法律依据以及处理违章需提供的相关资料等,并用执法记录仪和照相机记录执法全过程。

同时,专项整治小组结合路面执勤开展整治行动,在共享电动车经常出现的南桥、老地委、五岔路口、铜鼓广场等车流人流较多区域设卡检查,一经发现无牌电动车辆立即暂扣,切实加大违停无牌共享电动车查控力度,扩大勤务覆盖面,形成严管严治态势。为提高整治效果,大队在开展违法整治中坚持宣传教育与违法整治相结合,通过提升群众对无牌电动车违法危害的认识,从而引导市民安全出行。

图为整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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