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酒业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 产品被没收 罚款5000元

河池日报 2019-01-09 09:07 大字

南丹讯近日,广西某酒业公司因商标侵权行为,不但产品被没收,还被处5000元罚款(见右图)。

2018年12月,南丹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经调查发现,该酒业公司未经商标注册人授权许可,在其生产、推广的50件“某某酒”包装盒标注“中国-东盟博览会”“第十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纪念酒”等字样。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南丹县工商质监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没收涉案产品,罚款5000元。吴润泉龙姜汝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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