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赌博侵吞公款 出纳员锒铛入狱 兴宁区法院近日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本报讯(记者 韦薇 通讯员 何詠合)一次赌博,令韦某的钱输了个精光。他挪用公款想赢回本钱,结果被赌博一步步“侵蚀”。2年间,他侵吞公款150余万元。近日,兴宁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今年32岁的韦某是南丹县人。从学校毕业出来工作到成为南宁某商场出纳员,韦某用了9年。2014年1月,已在商场工作3年的韦某调到分店任出纳员,主要负责商场营收款项的管理。收钱、对账、到银行存钱等工作都由韦某一个人完成。
2015年初,在朋友的引导下韦某开始赌博,一晚上将身上的钱输得精光。为了回本,他把手伸向了公款。没多久,他就输掉了几十万元。
2016年10月,已输了大笔公款的韦某破罐子破摔,花起公款来肆无忌惮,先是用10万元买了一辆中意已久的汽车,又于2017年5月4日挪了25万元公款用于买房。其间,他通过伪造银行凭证、重复报账等方式掩盖其侵占公款的事实。
2017年6月,公司准备降低各商场备用金,要求韦某将部分备用金转账至公司账户,但韦某逾期未转引起公司财务经理农某的注意。
随后,会计员在与韦某进行现金盘点及核对账目时发现现金存在异常,对不上账。为掩人耳目,韦某拿来4张银行存款单用于平账。但公司的账户上根本没有查到这4笔钱,会计员觉得蹊跷,向公司财务经理农某反映。7月4日,农某带着韦某提供的4张银行缴款凭据到银行核对,才发现这4张缴款凭据都是假的,公司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原来,这4张银行存款单都是韦某伪造的,上面的银行公章是韦某花50元钱找制假公章的人弄的。经司法会计鉴定,至2017年7月4日,韦某尚有1556580.50元现金未交还该公司财务。
2017年8月11日,兴宁区检察院对韦某依法批准逮捕。今年4月23日,兴宁区人民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对韦某提起公诉。12月5日,兴宁区人民法院认定韦某犯职务侵占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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