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本报讯中秋、国庆节将至,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督促党员干部严守纪律、改进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河池市纪委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4起案例分别是:南丹县科学技术局干部黄仙林违规公车私用问题;南丹县市政管理局城建监察大队违规公款旅游问题;天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干部韦安爽、天峨县妇幼保健院会计杨海燕夫妇违规操办乔迁新居酒席问题;都安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通报指出,上述典型案件中,有的甚至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是不收敛、不知止的典型顶风违纪行为,与党的性质和宗旨格格不入。通报强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必须始终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推进。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上升到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发挥监察体制改革制度优势,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作风状况的监督,从严执纪,敢动真格,继续紧盯重要节点、具体问题线索和“关键少数”,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严明的纪律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奕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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